新修訂航空旅客保護法生效
專家指將致航班減機票漲價
【明報專訊】9月8日起新修訂的航空旅客保護法(APPR)生效,而業內專家警告新法將帶來機票價格上漲和航班減少情況。
新法規定,如一名旅客的航班在航空公司不可控範圍外延誤超過3個小時或被取消,航空公司需要為旅客提供在原航班起飛時間後48小時內的另一個航班。如不能滿足這一規定,航空公司必須給旅客賠償或者免費提供可替代的旅行安排。
非牟利組織航空旅客權益保護(Air Passenger Rights)主席Gabor Lukacs說,「這是一張空頭支票,表面看旅客得到新的權益,實際上保護了航空公司利益。航空公司會利用這個48小時條款,躲避賠償。因為根據新法例,如果一名旅客拒絕航空公司的預訂,航空公司有權拒絕賠償。」
聯邦運輸部長 艾誠致(Omar Alghabra)則稱新法規填補了疫情期間旅客權益無法保障的「漏洞」,政府正和航空企業積極合作確保旅客旅行順利,當旅客不能按計劃旅行時利益得到保護。
約克大學Schulich商學院教授拉扎爾(Fre Lazar)稱政府新的修訂是「明顯愚蠢的」,將導致機票價格上漲和航空公司減少中小城市的航班。
他說,「航空公司不會吃掉航班延誤取消帶來的成本增加,它們將和保險公司合作提高保費,然後加入機票中。隨着冬季到來,我們將看到航空公司在機票價格中加收天氣導致航班延誤或取消的額外費用。有些航空公司為了避免航班延誤取消賠償旅客,可能直接取消一些航線。現在的飛機全天都能飛,航空公司完全能在48小時內為200到300人重新預訂航班,不會出現沒航班可訂情況。也因此它們會主動取消一些中小城市的航班,避免出現航班延誤取消不得不賠償。」
航空企業則認為新法規對它們不公平,航班中斷不單單是它們的責任,加拿大國家航空協會(NACC)主席莫里森(Jeff Morrison)說,「航班中斷有很多成因,政府不能僅僅讓航空公司擔責,不是在它們可控範圍內。」西捷航空發言人吉布森(Andrew Jibbons)說,「我們接受應該承擔的那部分責任,但是旅客旅行被打斷是複雜的,許多方面導致,所有航空服務提供方都應該擔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