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進擬申撤停工令 有議員反對職安檢控期延長
【明報專訊】立法會法案委員會昨日續議職安健條例修訂。草案擬將發出簡易程序罪行傳票的時限由6個月延長至一年,有立法會議員憂當局調查「歎慢板」,亦有議員指檢控時限太長將對被告者構成心理壓力。勞工處副處長梁永恩會上回應稱,過去因檢控期短難蒐證,致判監個案絕無僅有,直言感愧疚,冀延長檢控期。另外,房署指安達臣道工程承辦商「精進建築」將向勞工處申請撤銷停工令。
昔判監絕無僅有 勞處稱疚
安達臣道房協地盤周三發生天秤倒塌意外後,勞工處向涉事承建商精進建築發出暫時停工通知書,停止精進所有地盤使用天秤。房屋署回覆本報稱,現時精進有5個房委會工程項目有使用天秤,項目涉及約1.5萬單位,又指精進會就受影響項目向勞工處申請撤銷該暫時停工通知書,以期盡快復用天秤,減少對工程進度的影響。
勞工處指調查工作仍在進行,不宜提供有關資料。房委會委員、職業安全健康局委員陳志球向本報表示,精進須待勞工處確認天秤達安全標準才能復用,料需時不會太長,認為暫停精進地盤使用天秤屬負責任做法,不能因建屋目標忽略安全。
立法會法案委員會昨日討論職安健條例修訂事宜,15名委員中並無勞工界議員。草案就僱主的一般責任條文最高罰款,由20萬或50萬元統一增至300萬元;另外針對僱主、東主及處所佔用人的一般責任條文可成「可公訴罪行」,極嚴重違法行為可交較高層級法院審理,最高罰款1000萬元及監禁兩年,量刑須考慮被定罪單位的營業額。簡易程序罪行傳票的時限由6個月延長至1年。
謝偉銓:憂延長檢控期歎慢板
李鎮強:對持責者釀心理壓力
建築、測量及都市規劃界別議員謝偉銓擔心延長檢控期後政府「歎慢板」;自由黨李鎮強憂慮,延長檢控期對持責者造成心理壓力。梁永恩則指,絕大部分個案可於6個月完成檢控,惟涉及嚴重個人罪責,半年不足以完成調查,導致判監案例絕無僅有,直言感到愧疚,「法例寫鰜蛈用唔到」,冀延長檢控期助蒐證,以彰顯司法,又稱處方無誘因拖延。
多名議員質疑可公訴罪行的1000萬元最高罰款過高,以及要求法庭量刑考慮營業額將構成不公。梁永恩表示,如非罔顧安全的嚴重疏忽,不會達到可公訴罪行門檻,過去10年只有7宗。他又指應考慮持責者的承受能力,刑罰須對所有人的阻嚇性一致,「唔係金額才是equality」,令不同財務能力的被定罪者得到合理罰款,又指被定罪者可主動提供其他財務資料予法庭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