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疫苗通9?30推 兩月後要兩針 醫衛局:「誘導」保健康成長 童權會憂孩子難外出
【明報專訊】近月接連有兒童感染新冠病毒後出現重症或死亡,醫務衛生局昨日公布疫苗通行證(下稱疫苗通)適用年齡將下調至5歲,分兩階段推行,本月30日實施的首階段要求5至11歲兒童接種至少一劑新冠疫苗,11月30日起則須打至少兩針,屆時未夠期打針亦不符合規定;另分階段取消年滿12歲者第三針的寬限期。醫衛局副局長李夏茵稱,兒童有權健康成長,冀透過「誘導」方式確保相關權利。政府專家顧問劉宇隆相信新安排可推動兒童打針,讓持觀望態度的家長放心子女接種。兒童權利委員會執行幹事黃惠玉憂慮,有孩子會被家長「收起」不外出,建議進一步加強解說。
11?30次階段 未夠期打針不符規定
政府本月30日起分兩階段實施疫苗通最新安排,首階段要求5至11歲兒童須陸續打第一和第二針,次階段則劃一要求須打至少兩針,屆時未夠期打針亦將視為不符合規定(見表)。按衛生署轄下聯合科學委員會建議,5至11歲兒童第一和第二針科興應相隔28天接種,首兩針復必泰則應相隔56天。本報計算,該年齡層尚未打針的兒童若須符合次階段規定,最遲須分別於11月2日或10月5日接種首針科興或復必泰,才能趕及11月30日打第二針。
次階段取消滿12歲第三針寬限
另外,新安排的首階段亦縮短12歲或以上市民第二和第三針間距的寬限期,由原本容許相隔6個月,縮短至5個月;次階段則取消寬限期,規定須接種3針方符合規定,若未夠期打第三針,亦不准進入相關處所。
李夏茵表示,自第五波疫情以來共錄得38名3至11歲兒童染疫後出現重症,其中35人未打齊針,更有8名11歲以下兒童病歿,均未打齊針。問及新措施會否剝奪兒童權利,她稱絕對尊重兒童權利,尤其是健康成長和生存的權利,「我]都好想佢(兒童)可以有課外活動,好想佢可以有面授課程,好想佢]出去跑、去圖書館睇書,但同一時間我]都好擔心佢]翵倩敿楛d」,故冀以誘導方式讓他們能行使相關權利。
涵圖書館運動場 「到訪」學校須符規定
新安排涵蓋法例第599F章下的餐飲及表列處所,亦會透過行政指令涵蓋其他處所。教育局回覆查詢稱,自9月30日起,年滿5歲者以到訪者身分進入學校,例如以公眾身分參加校慶活動,便須符合疫苗通安排,否則校方應拒絕相關者進校。社署表示,公務探訪以外的院舍訪客須符合疫苗通規定。至於公共圖書館等康文署轄下表列處所或室內場所,該署表示須遵守最新公布的規定。醫療設施方面,李夏茵稱不論有否疫苗通都可入內求醫。
劉宇隆:可推動觀望者帶子女接種
醫衛局昨公布數據顯示,5至11歲兒童首針接種為83%,第二針亦達七成,該年齡層約6.8萬人未曾打針。港大兒童及青少年科學系講座教授劉宇隆相信,新措施可推動部分家長為符合法例而帶子女打針,當愈來愈多兒童打針,抱觀望態度的家長亦會放心讓孩子接種。他提醒當局應繼續加強解說,為家長提供正確的疫苗資訊。
童權會:是否有更人性化方式鼓勵?
香港兒童權利委員會執行幹事黃惠玉稱,機構過去一周接到近2000名家長查詢,當中有父母哭訴子女打首針後身體反應大,故無信心打第二針,亦有人稱不相信疫苗。她說目前兒童疫苗通未推行,兒童接種率已有所上升,反問「係咪有其他更人性化鴾閬★社y?」她又提到兒童染疫後現重症,「你估家長真係唔擔心?」,形容家長沒帶子女打針「唔係因為鬥氣,一定有灟鴞]」,建議政府進一步加強解說,例如設熱線解答疑問、舉行諮詢會、直接向兒童解說等。
明報記者
(新冠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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