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中六生刺頸 警入稟索償
【明報專訊】2019年10月13日,男學生涉在觀塘港鐵站用鎅刀刺向警員梁兆祥的頸部,其後承認一項有意圖而傷人罪,在高等法院判囚7年9個月。受傷警員前日入稟區域法院,表示其頸部甲狀軟骨有3.5厘米長傷口,向男生追討賠償。
原告稱靜脈神經肌肉割斷
原告為警員梁兆祥,被告為正在獄中服刑的許添力。入稟狀指出,被告當日下午5時35分,在觀塘APM商場方向的行人天橋附近刺傷原告。被告以鎅刀刺頸,導致原告右頸後側、甲狀軟骨處有3.5厘米長傷口,且右頸八成頸內靜脈、右頸整條迷走神經及部分咽縮管肌肉遭切斷。此外,原告頸部有皮下氣腫、血腫聚集問題,亦有聲帶麻痺、聲帶黏膜淤血等傷勢。
翻查資料,許添力今年1月在高院承認有意圖傷人的交替控罪,企圖謀殺罪則留法庭存檔,被法官陳慶偉判囚7年9個月。許親撰求情信表示,明白仇恨不能解決問題,「過去因為不成熟、恐懼、仇恨、愚昧,犯下大錯」,冀親口向梁兆祥道歉。
【案件編號:DCPI 2989/22】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