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條件幾差都唔搬」 老婦憂治安嘆和洽不再
【明報專訊】由於社會對院舍式住所的需求漸減,房委會除2000年通過停止興建「長者住屋」,更於2006年起逐步轉型,把空置率偏高的一型「長者住屋」改建作其他用途。然而,有長者租戶明言,由於年邁已喪失工作能力,考慮「長者住屋」單位租金便宜,月租僅約1000多元,故「即使居住條件幾惡劣,都不會搬走」,認為「長者住屋」仍有一定吸引力。
房署回覆查詢稱,目前富潤樓「長者住屋」的長者租戶(即60歲或以上)約佔55%。已居於二型設計的「長者住屋」富潤樓12年、現年87歲的鄧婆婆稱,自己儲蓄所餘無幾,加上子女能力有限,未能接其回家居住或額外為其提供住所,故入住「長者住屋」。
指住戶背景趨複雜 有青年「偷雞」共居
鄧婆婆指近年「長者住屋」居住環境趨惡劣,治安成另一隱患,由於不同年紀的人皆可入住,住戶背景漸趨複雜,部分年輕住戶帶異性留宿,甚至數人「偷雞」共居的情G亦屢見不鮮,以往鄰里和洽共處不再。她稱,單位不時亦出現偷竊事件,但對比茤苳悀撘あr的租金,「長者住屋」月租只需約千多元,因此從未打算搬走。
對比租住茤苤A她認為「長者住屋」其他配套仍有可取之處,包括屋h設保安,大廈亦設電梯,長者出入相對輕鬆;住屋亦設平安鐘及舍監等服務,一旦發生意外,至少有人知道,而非「沒人知,沒人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