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高球場風波「自己薄v 陳劍青:2019收回爭議細
【明報專訊】粉嶺高球場發展環評未獲通過,需補交資料。本土研究社成員陳劍青認為,若政府2019年已收回涉及今次發展的高球場「舊場」土地,料發展爭議較細,現時公營房屋計劃暫緩,可能令土地政策觸礁,形容是政府「自己薄v;他建議若有關位置的生態價值高,應改作生態公園,而無論什麼發展用途,當局明年8月亦不應再為高球會續租。
陳劍青昨於港台《千禧年代》表示,政府當初不應為粉嶺高球場「舊場」位置的私人遊樂場地契約租約由2019年續約至明年8月,若當時收回,無論發展生態公園或公營房屋,爭議聲音亦會較低。他認為,若有關土地生態價值很高,便不應繼續用作高球場,因高球場耗水高和使用大量農藥化肥,認為應改作開放予公眾的生態公園,政府亦可繼續落實公營房屋,但無論用途為何,政府都不應讓高球會無限期續租。
劉國勳:建屋頭輕尾重 高球場影響不大
立法會議員劉國勳在同一節目稱,未來10年政府料建33萬個公營房屋,但建屋計劃是「頭輕尾重」,第二個5年期供應量較多,尤其2031年後供應急增,故高球場計劃最早2029年建成的1.2萬伙供應對整體影響不大。他又稱,雖然「北部都會區」只是整合規劃,土地沒增多,但由於有整全規劃和基建,發展規模可增加,相應提升地積比後可增加房屋供應量。
劉國勳又稱,擬議高球場發展的規劃欠缺交通配套,故建議透過立法會壓縮發展程序、調整新發展區地積比,以及全面審視綠化土地來源,補充放棄高球場計劃損失的1.2萬伙。
會否允續租 局方:審意見後決定
就會否讓高球會續租高球場土地,文化體育及旅遊局回覆稱,涉事32公頃粉嶺高球場用地發展建議的法定環評及規劃程序正在進行,審批當局會在考慮法定程序下收到的意見後決定日後的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