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院舍報告30建議 倡突擊探訪 太平紳士社福界等小組巡視 督導組加入護士前執法人員
【明報專訊】香港保護兒童會轄下童樂居去年揭發虐兒案,觸發社署成立兒童住宿照顧及相關服務檢討委員會。本報獲悉,針對留宿幼兒中心及住宿特殊幼兒中心服務的第一階段檢討報告大致完成,初步提出約30項建議,涵蓋服務質素、規管及監察、規劃及供應三大範疇,包括建議在社署幼兒中心督導組,加入保健衛生督察和曾在執法機構工作的人員,並要更新巡查清單。報告又建議成立由太平紳士及社福界人士等組成的小組突擊探訪,巡視院舍運作,另建議提升留宿幼兒中心的幼兒工作員人手比例等。有委員認為建議方向正確及合適,但關注社署在事件監管失效但無人問責,認為要繼續問責及追究責任。
明報記者 陳柔雅
倡天眼引新科技辨不當行為
據悉,首階段報告提及社署察悉監管機制確有不足之處,其中在服務規管及監察提出11項建議,包括在社署幼兒中心督導組加入由護士出任的保健衛生督察和曾在執法機構工作的人員,並更新巡查清單,包括要求保健衛生督察觀察幼兒身體狀况、審視照顧及醫療紀錄。
社署已要求留宿幼兒中心或住宿特殊幼兒中心,在符合私隱專員公署指引下安裝閉路電視監察系統,並建議在閉路電視系統引入新科技以迅速辨識員工不當行為,督導組巡查時會抽查閉路電視紀錄。
機構須訂立舉報制度
另一建議是成立留宿幼兒中心或住宿特殊幼兒中心服務質素小組,由醫護、專職醫療、教育、社福界人士、地區領袖及太平紳士等組成,會突擊探訪及視察,例如觀察幼兒行為及情緒、向職員及探訪親友蒐集意見。機構須建立有效內部監管機制,包括成立由管治委員會及管理層牽頭的內部服務審查機制,訂立舉報制度等。
報告就人手配置、專業支援、增潤職能及加強培訓初步提出12項建議,包括提升幼兒工作員人手比例、引入院長登記制度(見另稿)。服務規劃及供應方面有7項建議,包括加強寄養服務,讓更多有需要兒童可在家庭式環境成長,亦正物色合適地方設小型留宿幼兒中心。
鄧家彪:社會不接受做錯不罰
狄志遠:冀社署認疏忽官員承責
委員會成員、社福界議員狄志遠認為建議方向正確及有建設性,能針對改善機構文化、加強社署監督。他認為提升幼兒工作員人手比例屬好事,但關注有否足夠人手資源應付,政府須探討中長期人力拓展措施,包括如何改善職業架構及吸引年輕人入行。他認為長遠要檢討政策發展方向,包括是以留宿幼兒中心抑或寄養家庭作主導。
另一委員會成員、工聯會議員鄧家彪認為建議合適及可操作,亦關注人手資源能否配合,暫未知措施落實優次及時間表。他認為香港保護兒童會在童樂居事件有嚴重錯誤,質疑社署為何仍容許該機構繼續承辦兒童住宿服務,「做錯卻不用受罰,社會也不能接受」,促社署短期內交代是否繼續由該會承辦服務,並建議就服務公開競投。
鄧家彪批評社署在童樂居事件監管失效,至今看不到有人問責,形容情况「好惡劣」,認為除了「向前看」,亦要問責及追究責任。狄志遠冀社署日後公開報告時承認在事件中疏忽,至於有否人需問責,他認為時任社署署長及勞福局長須承擔責任。
委員會第二階段檢討目標於明年3月完成,將涵蓋其他與照顧兒童相關的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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