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緊急法》阻「自由車隊」示威 獨立委會定眾院復會日研訊
【明報專訊】由聯邦總理杜魯多委任的「公共秩序緊急委員會」(Public Order Emergency Commission)周一宣布,在下月19日即眾議院復會當天,一場公開研訊亦將啟動,以分析聯邦政府援用《緊急法》(Emergencies Act)來結束去年冬天「自由車隊」(Freedom Convoy)貨車車隊抗議行動的理據。
該個獨立委員會表示,預計在10月28日前,將安排「各類」證人作供,包括是次抗議行動參加者、警方代表、聯邦和省市政府官員,以及受抗議行動影響的商戶和個人。
公開聽證會將在加拿大圖書文獻庫(Library and Archives Canada,LAC)舉行,並會進行現場直播。該委員會稱,預計很快會公布細節,以解釋公眾如何在有關過程中分享他們的意見。
領導該委員會的前安省高等法院法官魯洛(Paul Rouleau)在新聞稿中說:「我打算以盡可能公開和透明的方式舉行聽證會,讓國民更好地了解在2022年2月發生的事件以及其對全國各地的影響。」
從1月底至2月19日期間,反對防疫限制措施的示威者在渥太華市中心抗議,並將貨車和其他車輛停泊在街道上,以堵塞通往國會山莊的社區通道和主要幹道。 此外,安省溫莎市通往美國底特律的「大使橋」(Ambassador Bridge),以及接壤美國的阿省庫特斯(Coutts)邊境口岸也被封鎖。
聯邦總理杜魯多政府於2月14日破例援用《緊急法》應對示威,這是本國史上第一次。此舉賦予當局廣泛的臨時權力,包括凍結示威者的銀行帳戶和信用卡,此外,參與任何被視為非法集會的活動,例如渥太華車隊抗議行動,參加者亦屬違法。援用該法律還允許安省以外的警員參與行動,結束有關抗議活動。
在警方成功清場之後,渥京於2月23日撤銷《緊急法》。根據法律,聯邦當局必須在宣布撤銷《緊急法》後60天內,就援用該法律舉行研訊。
根據聯邦政府於4月宣布成立該委員會時發出的新聞稿稱,該獨立委員會將聽取證人供詞,並就有關法律的潛在修訂以及如何「防止類似事件再次發生」提出建議。
根據在該委員會網站上發布的文件顯示,委員會的任務是審查和評估聯邦政府援用《緊急法》的理據,以及聯邦政府通過該法為應對緊急情況而採取的措施是否合適和有效。
聯邦政府援用該法律的決定遭多方批評,加拿大公民自由協會(Canadian Civil Liberties Association)更已為此訴諸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