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局交代立場:港非殖民地 英「殖民管治」 稱九七「政權交接」非「主權移交」
【明報專訊】高中公民與社會發展科新教科書列明「香港不是殖民地」,引起社會爭議。教育局昨日於網頁專欄「政策正面睇」撰文,稱要交代局方立場。文章強調香港不是英國「殖民地」,又指並非否認香港曾被英國佔領的歷史,「只是強調使用『殖民地』一詞來描述香港的地位並不恰當」,稱自1842年以來,英國在香港所實施的是「殖民管治」。教育局又稱,1997年7月1日,中國正式「恢復對香港行使主權」,並非「收回香港主權」;中英交接儀式是「政權交接」而非「主權移交」(見表)。
政府昔屢提殖民地主權移交
本報翻查政府新聞處網站,政府過往的稿件曾提及香港是「殖民地」,並多次使用「主權移交」字眼。當中康文署2007年發稿,稱「20多年來,香港經歷了從殖民地到特區的歷史時刻」;1997年,時任行政長官董建華在一個研討會致辭,稱所出席的是「主權移交」後兩個多月的活動;2007年,時任律政司黃仁龍在《基本法》頒布10周年活動致辭,稱「主權移交後的延續性,是至為重要的」;2015年,政府新聞網文章介紹香港歷史博物館展覽,展品之一是「香港主權移交儀式使用的講台」。
指英佔領非法 港主權從未變
教育局昨日上載題為〈從歷史及法理角度看香港是否「殖民地」的爭議〉的文章,當中指出,「香港自古以來就是中國的領土,這是不爭的事實」。局方認為,爭議起因是英國政府3次強迫清政府分別簽訂3條不平等條約,包括《南京條約》、《北京條約》及《展拓香港界址專條》,「以致造成香港地區被英國強行割佔、租借及實行『殖民管治』長達150多年的歷史」,形容有關事件是史實,但不代表合法,強調「香港的主權一直屬於國家這個事實並沒有帶來任何改變」。局方又稱,1972年聯合國曾合共3次決議及公布,其中於該年11月通過將香港和澳門從殖民地名單中剔除。
教育局稱,十分重視學生能「準確認識自己國家歷史上重要史事的基本內容,並尊重歷史事實」,從而培養對國家的認同、歸屬感和自豪感,以及愛國、愛港、愛家,同時具備世界視野和大局觀,對國家和社會作出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