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裝警卸槍酣睡受查 警方:調職內勤禁佩槍
【明報專訊】網上流傳短片,見到一名軍裝警卸下包括佩槍、警棍等裝備,於一間房內的椅上側卧睡覺,房內其他人最少包括拍片者及另一男子。據了解,拍攝地點為銅鑼灣道148號國安公署地下的一個休息室。警方回覆稱,已紀律調查相關警員。
網片拍攝地點疑國安公署
網上流傳兩段短片,片中拍攝者由停車場行至白色門外,開門後見到一名軍裝警員除鞋、側卧於3張椅上睡覺,身旁長枱放有手機、對講機、樽裝水及疑似檢測樽,原本掛腰間的裝備皮帶則卸下,放於另一椅上,裝備包括佩槍、警棍等。片中可見,拍攝者近距離拍攝警員編號及槍支號碼,其間該警員曾翻身仰卧,並伸手整理褲頭魔術貼,隨後又繼續酣睡。房內同時有另一名男子坐在梳化休息。
警方發言人稱,收到舉報後,已立即向涉事警員作紀律調查,他已被調任內勤,禁止佩槍。警方重申,對警員行為及紀律有嚴格規管,若發現有違反紀律規定的行為,必嚴肅跟進,秉公辦理。
陳克勤:違規但非保安漏洞
黎棟國稱如地點安全問題不大
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主席、民建聯陳克勤說,不論是否事發在國安公署,涉事警員處理佩槍明顯違反紀律及警方守則。陳稱,雖未能得知該警員是小休還是「蛇王」,但不論如何,佩槍如此擺放都有一定危險,強調警員任何時候應確保佩槍隨身,落更應放在指定位置。陳克勤稱根據片段及報道,事發在保安休息室,與國安公署辦公及機密地方仍有區隔,單看片段不覺是保安漏洞。
新民黨黎棟國說,如事發地點在不對外開放的休息室,而警員仍有效控制槍械,認為基本上問題不大,「因為始終附近受控制,不是衝突的場面」,最重要是確保不會丟失槍械。他說,目前片段流出,相信當局如認為拍攝地方有問題,一定會跟進。選委會議員謝偉俊說,假設片段真確,涉事警員在紀律方面有問題,或須檢討,警方管理上也需要提醒。
警例要求槍彈「保存妥當」
《警察(紀律)規例》所列的違紀行為,包括「沒有許可或妥善因由而擅離職守」、「當值時睡覺」及「疏於職守或忽視命令」等,當局會視乎個別個案調查並採取相應紀律行動。另外,《警察通例》14章「物料及配備」列明,「警務人員使用政府物料、財物及文具,應按照嚴謹節約原則,對於負責保管的政府財物,應保存妥當」,當中「物料」是指槍械及彈藥、電訊設備及警察貨倉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