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人宴童軍3高層獲撤控限聚 酒家續被告
【明報專訊】童軍總會高層被揭去年4月新冠疫情期間,在尖沙嘴香港童軍中心筵開34席榮休晚宴招待逾百人,童軍總會和高層等遭票控違反防疫規例,案件昨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再訊。控方申請撤回案中3名童軍高層的傳票控罪,獲裁判官批准,其中負責統籌的梁婉冰獲准自簽1500元守行為15個月。總會和涉事酒家等則否認控罪,案件明年1月9日開審,料審6日。
總會酒家不認罪 明年審
7名被告依次為香港童軍總會、中環寶湖海鮮酒家有限公司、陳建東、鍾廷謙、梁婉冰、余煥懷及Ling Kay Kau(甯基求),後3人為童軍高層,其中余為童軍會九龍地域前副地域總監(常務),梁為九龍地域副地域總監(公共關係與行政),3人與該酒家分別被控容許和組織受禁群組聚集,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規例》第599G章。首4名被告則被控違反第599F章。童軍總會及酒家亦涉違反合格證明書的條件。
統籌准守行為 官:少這樣處理
裁判官批准控方申請撤回余及Ling的傳票控罪。控方另稱,梁婉冰已交限聚令罰款,提出梁以簽保守行為處理;裁判官關注甚少以此方式處理同類案,最後亦批准。
案情稱,民政事務總署牌照事務處從報章得悉,「香港童軍總會—總監俱樂部」內的「粵品匯」酒家去年4月10日舉辦多人宴會,涉違599G章。同月12日,牌照事務督察聯同食環署人員聯合巡查,檢取會員名冊及收據。閉路電視片段顯示,宴會參與者超過當時規定的20人上限,亦有多於4人同^。梁婉冰曾到不同^與賓客談話。涉事兩張收據印有梁名字,梁以信用卡付款。片段和收據可見,梁於宴會任統籌和組織角色。
【案件編號:KCS 30502-305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