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頓山刺4婦 內地男:自殺不遂博死刑 稱不識事主 返內地報公安不獲理回港被捕
【明報專訊】26歲內地男子涉於2019年在深水鼮饕y山持刀刺傷4名中年婦,被控4項企圖謀殺罪,他昨在高院承認控罪。被告在錄影會面聲稱多次自殺不遂,欲襲擊他人致死,返回內地時被判死刑。案件押後至6月6日判刑,其間為被告索取精神科報告。
案情稱,2019年10月11日早上,4名事主吳伯弟、劉文聯、張軒娣、林kk在嘉頓山晨運。約10時許,被告劉越騰(現26歲)手持一把20厘米長的水果刀襲擊林的背部及頸部。其餘3名事主目睹後逃去,被告遂追上3人。吳被刺中頸、腹及背部,劉被刺中後頸及背部,張被刺中左胸、左頸及左肩。
另有途人看到被告施襲,離開現場求助。4名事主送院,情G危殆。被告在犯案後離開香港,10月13日從深圳灣口岸入境時被捕。
知港無死刑 盼返內地判死
被告在錄影會面中承認襲擊4名事主,稱自己多次嘗試自殺不果,故改為襲擊他人致死,並知道香港沒死刑,希望殺人後返回內地被判死刑。他稱不認識4名事主,但認為當時適合下手,遂襲擊4人。
被告施襲後,同日從羅湖口岸出境,並聲稱自己遺失雙程證,警方告知他可使用護照離港。他遂折返租住的美荷樓青年旅舍,取護照後重返羅湖離開香港。他稱,返回內地後曾報公安,但公安稱他在香港犯案,不能在內地被捕。
一人患妄想症 以為鄰居指派
4名事主背部、頸部、肩部等有多處斬傷。其中林kk原患有焦慮症,遇襲後情緒不穩,更以為被告是鄰居指派襲擊她,被診斷患上妄想症及創傷後遺症,出院後繼續接受治療。兩名事主亦在認人程序認出被告。
【案件編號山:HCCC 17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