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fb煽投廢票 產品主任緩刑
【明報專訊】57歲產品主任在去年立法會換屆選舉期間於facebook呼籲他人投無效票,他早前承認兩項「在選舉期間內作出藉公開活動煽惑另一人不投票或投無效票的非法行為」罪,昨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囚兩個月,緩刑兩年。裁判官鄭念慈表示,只要涉及選舉的控罪,法庭須考慮即時判監,由於被告無案底,可給予機會。
辯方昨求情稱,社會服務令報告指被告周榮達不適合履行社服令,因他長期在內地工作,來回兩地須接受隔離檢疫,難以定期向感化官匯報情G。辯方又稱,若被告即時入獄,恐怕失去工作,重申被告願承擔法律責任,冀判緩刑。
鄭官聽畢求情稱,涉及選舉的案件性質嚴重,一般考慮判監,由於報告不建議被告接受社服令,餘下選項只有監禁。鄭官採納3個月監禁為量刑起點,被告認罪扣減至兩個月;由於被告背景良好、無案底和有悔意等,判緩刑兩年。
案情稱,被告去年11月2日在名為「Victor Chou」的facebook專頁發出一則公開帖文,提及「當廢票多於有效票,我們清楚告訴了世界,香港人反對這樣的選舉」等。同年12月19日(立選投票日),被告發文稱「如果你認為不投票比投自由意志的一票對立圾選舉的抗議聲更大,你認為獄中的前輩,手足不想你投下自由意志的一票,忍心讓死去的枉死,失的無聲」等。
【案件編號:WKCC56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