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會址豁免領牌 是否受限防疫不明
【明報專訊】是次消防聚餐在尖沙嘴消防局內消防處長官會舉行,根據防疫規例第599F章,「會址」(club-house)屬受規管的表列處所之一,但翻查資料,消防處長官會豁免受《會社(房產安全)條例》規限,令人關注同類的政府部門會社是否「冇王管」。食物及衛生局和民政事務總署接受查詢時,均未有明確回覆該址是否受防疫規定規管及限制。
民政重申豁免領牌 食衛局着查599F
翻查資料,尖沙嘴消防局大樓4樓消防處長官會並無食肆牌照或會社牌照,但領有會社酒牌,而該址屬《會社(房產安全)(豁免)令》下列明的房產。根據該豁免令,現有82個位於政府房產內的會址不受《會社條例》規限,包括各區警官會所或餐廳、懲教署官員會所、律政司職員聯誼會等。
本報向民政署及食衛局查詢該址是否屬會社及受現時防疫規定限制,民政署僅稱該址為《會社(房產安全)(豁免)令》內不受《會社(房產安全)條例》規限的房產;食衛局則口頭回覆着記者自行翻查第599F章,未回應豁免會社是否受規限。
飲食業:防疫規定應一視同仁
呼吸系統專科醫生梁子超認為,豁免牌照的會社都應遵守防疫規定。稻苗飲食專業學會主席徐汶緯表示,599F章未必寫得很仔細每類牌照場所是否受規管,但相信豁免會社牌照不等於豁免第599F章,認為政府應一視同仁,「(第599F章)就是驚多人聚集和除口罩食飯,防疫不應關(處所)牌照事」,又說政府房產內的會址更應行在飲食業前,「更應要做抗疫先鋒」。
(新冠疫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