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高血壓婦打科興兩日亡 子要求警調查
【明報專訊】一名六旬高血壓女患者接種兩劑科興疫苗後48小時內在家離世,死者兒子稱母親生前曾向心臟科專科醫生求診,該醫生建議其母可接種疫苗,惟離世後醫生所寫信件未提打針,更在未解剖下推測死因涉心臟問題,質疑醫生憑何理據判斷,計劃向醫委會投訴醫生專業失當,並計劃去信死因庭,要求警方調查。新冠疫苗臨牀事件評估專家委員會共同召集人孔繁毅表示,委員會曾傳閱上述死者的病理報告,但未討論,初步判斷與疫苗無關,下月將進一步討論。
醫生信未提曾打針 拒接受
馮先生的母親李女士60歲,本患高血壓,近月出現氣喘、疲倦及肺水腫等。醫管局表示,她因輕微心臟衰竭及氣促,8月23日曾入住伊利沙伯醫院,治療後於8月26日出院。李女士其後於9及10月向一名心臟科專科醫生求診,馮先生引述家人稱,該醫生曾於其母覆診時,口頭表示母親適合接種新冠疫苗。
10月10日,李女士在九龍灣體育館社區疫苗接種中心接種第一劑科興疫苗,11月7日下午再接種第二劑,11月9日上午在家中離世。馮先生當時身在英國,他引述家人稱,母親逝世當日,到場警員囑家人向上述醫生索取病歷,該醫生當時寫予殮房的信並無提及曾打針,稱「相信死因與潛在的心力衰竭和潛在的心律失常有關」。
家屬指獲口頭稱可打針 醫生:不評論
馮先生不滿信件內容,未有提交殮房,質疑該醫生在母親離世前至少3周未有覆診,又未曾解剖,憑何理據推斷死因屬心臟問題,「如果無接觸死者的情况下就判斷死因,我覺得不是一個很專業的情况」,計劃向醫委會投訴該醫生。
馮先生上周三曾到該醫生診所打算對質,職員稱醫生外出做手術,該醫生回覆本報稱不受訪及掛斷電話,其後再覆短訊說不評論。
死因裁判官批准遺體毋須解剖下火化,馮先生稱家屬已拒收死亡證,計劃去信死因庭,要求警方調查。
衛生署表示,轄下法醫服務已於11月10日以疫苗接種關注事件通報上述個案,死因為高血壓心臟病,已按機制於12月6日新冠疫苗臨牀事件評估專家委員會會議上報告。
(新冠疫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