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wiana前僱主獲頒令破產 大狀:兩印傭索償難
【明報專訊】虐打印傭Erwiana的女僱主羅允彤(圖),2015年在區域法院被判囚6年,2018年刑滿出獄。法庭曾頒令她須向Erwiana及另一名被虐印傭賠償,共逾90萬元,羅允彤今年6月入稟高等法院申請破產,昨被頒令正式破產。就兩名印傭能否取得賠償,大律師陸偉雄表示,破產意味該人無償還能力,追回賠償屬「微乎其微」。
翻查資料,區院2017年頒令羅允彤須向Erwiana賠償80.9萬元。羅於被定罪前,曾將一個與丈夫聯名擁有的將軍澳富康花園物業業權悉數轉予丈夫;Erwiana當時向羅提出索償,指羅有意逃避索償,遂提訴訟,高院其後裁定Erwiana勝訴,宣告物業轉讓無效。另一印傭Tutik亦以被禁錮及虐打為由向羅允彤追討賠償,最終區院在2018年頒令,羅須向她賠償17萬元;羅允彤亦遭前夫追討300萬元。
至於被拖欠賠償者能否採下一步行動,大律師陸偉雄回覆本報查詢稱「基本上冇炾筐魽v,指被頒布破產者,不論欠下多少債務或賠償皆「已成歷史」。他又稱,法庭審視所有文件及作出核實後,才頒布破產令,除非能證明該人是「假破產」,又或該人經濟狀G有變,便可向法庭申請解除破產令。
【案件編號:HCB 324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