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點對點:立法規管假資訊?
【明報專訊】新聞撮要
民建聯委託「香港民意調查中心」,於2021年4月、5月和7月以電話隨機抽樣,每次訪問逾千名18歲或以上者,稱3次結果均有過半受訪者認為網上起底、網上發布假資訊及散播仇恨的問題嚴重,過半數支持制定法例處理。民建聯倡議制定《網上虛假資訊法》及修訂《刑事罪行條例》第9條,將煽動對公職人員及家屬的憎恨列為違法行為。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葛珮帆強調《網上虛假資訊法》只針對個人和違反國安言論,並非針對新聞媒體。
民建聯倡立法 稱基於國安非針對媒體
民建聯倡議的《網上虛假資訊法》稱要符合3個要求,包括《香港人權法案條例》及《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的規定,立法對權利的限制必須基於保障國家安全及公共秩序、或公共衛生或風化;規管必須只限於錯誤事實陳述,而該陳述影響到國家安全或公共利益;以及設立上訴機制。
政務司長李家超2021年7月10日於商台《政經星期六》稱,正就如何處理假信息做法律研究,包括以民事手法移除假信息或刑事化。他說若社會自律、傳媒行業訂立守則並遵守,「給予大家的空間可能會大一點」,會以不同方法聆聽意見。
學者:政府角色有衝突
香港記者協會發表聲明回應稱,本港新聞界一直自我規管,記協、新聞行政人員協會等4個新聞組織亦於2000年共同訂立《新聞從業員專業操守守則》,多個新聞組織亦設投訴機制,強調專業自主在港一直行之有效,若以行政、立法手段強行干預,只會適得其反。浸大新聞系高級講師呂秉權指出,政府作為受新聞監督的一方,卻立法規管新聞,角色有衝突。
——綜合《明報》報道
.若消息有矛盾,哪個新聞渠道最值得信任?(圖1)
■知識增益
什麼是「假新聞」?
教育局為中一「生活與社會」課程推出新教材,其中「媒體資訊素養」主題為「假新聞」下定義,指是有目的地將無根據的資訊,透過仿傳統新聞媒體或社交媒體傳播,當中包含錯誤、誤導資訊、偏頗言論等。教材內容並指出,網絡媒體容易找到「知音人」、「支持者」,令人更覺得自己的觀點是對的,漸漸容不下其他人的意見,變成只有「我對你錯」的對立局面,並肆意攻擊持不同意見的人。
假新聞影響公共衛生?
美國白宮官員2021年7月相繼開腔,指摘社交平台未盡力打擊疫苗不實資訊。美國醫務總監默西(Vivek Murthy)警告不實資訊是對公共衛生的嚴重威脅,每個人都應思考如何為分享的資訊負責,大型平台的責任就更大。白宮政府官員曾展示facebook(fb)旗下社交平台分析工具CrowdTangle的數據,顯示疫苗不實資訊急增,fb卻否認數據準確度,並曾在另一會議提出邀請網絡紅人推廣疫苗接種,默西則怒斥該平台雖鼓勵接種,但在防範惡劣資訊上做得不足。fb強調逾20億名用戶藉該平台查看新冠病毒和疫苗的資訊,亦已移除近1800萬條疫情不實資訊。
.市民接觸新冠疫情虛假資訊情G(圖2)
●法例知多少
Q:港人的言論自由受什麼保障?
A:《基本法》二十七條保障香港居民享有言論、新聞、出版的自由。另外,《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適用於香港的條文,已通過《香港人權法案條例》在本地的法律中生效。
Q:香港居民的通訊可被檢查嗎?
A:《基本法》三十條列明香港居民的通訊自由和通訊秘密受法律的保護。除因公共安全和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有關機關依照法律程序對通訊進行檢查外,任何部門或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居民的通訊自由和通訊秘密。
.相關課題:科技發展與資訊素養.
[智學公民 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