攜彈珠雷射筆示威 兩人認集結藏武器
【明報專訊】前年8月11日,3人被指在西九龍中心外參與非法集結,並涉管有彈射器、243枚彈珠及雷射筆等,其中兩人昨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同承認一項參與非法集結,以及各承認一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辯方求情稱,患讀寫障礙的18歲男學生至今做義工逾1000小時,立志成為救護員,冀以自身力量服務社會,另24歲女侍應需獨力照顧雙雙患病的父母。兩人須還押至9月30日判刑。
讀寫障礙學生求情:做義工逾千小時
認罪的被告李茵豪(18歲)及黃芷欣(24歲),原本被控的管有物品意圖摧狻庢l壞財產罪獲撤控。同案餘下一名被告16歲邱姓學生否認參與非法集結罪,案件排期12月15日開審。
辯方求情稱,李茵豪至今做義工逾1000小時,獲社署頒發銀獎證書,他自小患讀寫障礙,在朋友協助下撰寫求情信,表示已有悔意,並立志成為救護員。另外,黃芷欣的父母均帶病在身,其僱主寫信讚揚她工作有熱誠。辯方期望法庭考慮二人良好品格及初犯,予以輕判。
父母皆病 女侍應獲僱主讚有熱誠
案情指出,案發當日下午3時許起,逾300人在西九龍中心外聚集堵路,拆疻K欄,並向警方照射激光等,警方4次警告無效後施放催淚彈及驅散。有警員見到李茵豪右手舉起彈射器,遂上前制服他,其後在他前褲袋及背包搜出共243枚彈珠。黃芷欣逃跑不果被制服,被搜出身上有一支雷射筆。
【案件編號:KCCC1919/21】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