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僱主118萬元名表首飾 菲傭囚兩年
【明報專訊】服務僱主一家25年的51歲菲傭,聲稱家人重病,先向女僱主借款約9萬元,再在僱主家中偷取總值逾118萬元的名表和首飾,昨在區域法院承認一項盜竊罪。法官形容案件歷時4個月,涉案行為違反誠信,判處被告入獄兩年。
服務僱主25年 稱家人病重財困
被告Edarlyn?Arcalas?Emperador(51歲)承認2020年4月6日至8月6日,在何文田半山壹號一單位偷竊女子梁賀欣的財產,包括8隻手表、5條頸鏈連吊墜、12對耳環、6個吊墜、4條頸鏈及8O金粒。
根據案情,被告自1996年於事主家中任職家傭。去年8月3日,事主未能找到自己的金色「勞力士」手表,繼而發現其他名表和珠寶首飾不翼而飛,包括3隻「百達翡麗」手表、1隻「伯爵」手表、1隻「羅傑杜彼」手表、1對「愛馬仕」耳環、1條「羅傑杜彼」頸鏈和8O金粒。
事主3日後與被告對質,被告承認偷竊。警方到場,於一個密實袋發現6張總金額約14萬元的當票,並從被告褲袋搜出金色「勞力士」手表。警方經調查,發現被告另典當金銀色的「勞力士」手表、金色「華爾頓」手表、8條頸鏈、11對耳環、6個吊墜,物品總值逾118萬元,大部分已尋回。
辯方求情稱,被告獨力養育5名子女,家人有重病,令她多次借款,承受債務問題,亦曾向僱主借款約9萬元,稱被告後來無力還款,遭僱主停止支薪。法官認為辯方部分說法缺乏證據,只接納被告因絕望而偷竊。
【案件編號:DCCC 102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