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者嘆無助交租進修轉行 小店稱難受惠
【明報專訊】政府不直接派錢,改為向720萬市民分5期發放電子消費券5000元,有基層打工仔及小商戶認為派錢更實際。有失業者指消費券無法用來交租,也不能用作進修或考牌幫助求職;另有工作穩定的市民認為,政府措施應針對有需要的人,她擬用消費券購物後轉贈有需要者。
「未用晒仲要收番好孤寒」
曾是酒樓廚師的鄧先生,自去年3月後失業,現靠做散工維生,但收入僅夠交約3000元的賓館房租,銀行結餘不足4位數,每周逢一、三、五等派飯「填肚」。提及電子消費券,鄧先生氣憤地說「不如派錢」,起碼可以交租,或用錢進修及考保安牌、地盤「平安卡」(建造業安全訓練證明書)等,幫助他轉工更實際。他批評,每月1000元消費券設使用限期,「未用晒仲要收番,政府好孤寒」。
質疑只顧商家 憂反致加價
失業3個月、曾是運輸跟車工人的陸先生說,最大壓力是劏房租金高昂,消費券未能幫助交租,質疑政府只為商家着想,消費券或令商戶加價,最終又是基層受罪。
政府限消費券要用電子支付,也令小商戶苦惱。旺角塘尾道「新記海產」負責人吳先生說,海產檔鹹水容易弄壞機器,難安裝八達通機,而顧客較多為年長者,甚少人用電子支付,他未必能受惠於電子消費券,對措施感到失望,「派錢仲實際」,質疑政府沒有考慮小商戶。旺角中心小食店「老表CHOK雞」負責人李先生亦說,暫時不考慮加裝或使用電子支付系統,認為政策只顧及大財團利益,「對政府無期望」。
中產擬用券購物後贈有需要者
年逾50歲的中產市民李女士希望,政府措施應針對幫助有需要市民,她打算用消費券購物後轉贈他人。
(2021/22 財政預算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