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期仍未定 唐英傑續還押
【明報專訊】首名被控違反《港區國安法》的男子唐英傑,涉今年七一駕駛疑插上「光復香港,時代革命」旗幟的電單車,在灣仔撞向正執勤的警務人員,被控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及恐怖活動兩罪。案件昨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作交付審訊程序,至今仍未定下審期,唐英傑繼續還押。
昨裁判法院作交付審訊程序
有關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指稱,被告唐英傑(23歲)於今年7月1日,由東區海底隧道至灣仔謝斐道及柯布連道一帶,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旨在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行為,即將香港特別行政區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分離出去或非法改變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律地位。
有關恐怖活動罪則指稱,被告於同日同地,為脅迫中央人民政府或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者威嚇公眾以圖實現政治主張,實施造成或者意圖造成嚴重社會危害的恐怖活動,即針對人的嚴重暴力或以其他危險方法,致3名警員受傷。
【案件編號:WKCC2217/20】
(港區國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