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扣內地港人獲「官派律師」 家屬代表約見再被拒 港專家:沒什麼可做
【明報專訊】12名港人上月底涉潛逃被內地海警拘捕後關押在深圳鹽田區看守所,至今未有家屬或代表律師能與各人見面。有代表被捕者的內地律師昨日應公安要求,持證明獲委託身分的「公證書」到看守所要求會面,仍被拒絕,並獲通知指其當事人已另委託兩名律師,代表律師指此乃「官派律師」(見另稿)。有香港大律師認為,官派律師多與官方合作,當事人在這情G下「無咩洏i以做,等佢(內地)開恩」。另有內地代表律師稱收到司法局電話,叫他不要接案,因被捕人「涉及的事大了」。
保安局:駐粵經貿辦跟進
本港保安局回覆本報查詢表示,入境處在接獲部分當事人家屬求助後,已透過港府駐粵經濟貿易辦事處跟進。不過局方未有透露接獲多少求助、會提供什麼協助。局方指公安機構正按其法制處理案件,警方已與內地執法部門聯繫,了解案件進展。
攜公證書申晤不果
盧思位:公安原稱48小時內決定
代表其中一名被捕港人的四川維權律師盧思位昨帶同「公證書」由成都出發,下午約1時40分到達深圳鹽田區看守所。他向本報表示,公安已核實其公證書,他亦交了影印本,公安最初答覆會在48小時內決定可否會見當事人。盧認為公安說法不當,限制了他的會見權,又指早前他到看守所要求會見當事人時,警官表示有公證書就可會見。
約兩小時後,盧思位表示接到警官通知,其當事人已委託兩名律師,故不會安排盧與當事人見面。盧形容這是「官派律師」的情G,當時向公安再要求會見以核實真實性,惟公安僅將文件發還,沒有其他回應。盧其後到鹽田公安局投訴有關情G,他表示「一定會為當事人的權利而努力爭取」。
任全牛:司法局促勿接案 稱涉及的事大了
另一名獲家屬委託協助被捕港人的內地律師任全牛向本報稱,他在河南收到當地司法局電話,叫他不要接案,局方稱這案的人「涉及的事大了」,但任回應他已簽委託書。至於被捕港人涉什麼罪,任全牛稱司法局不會向他說,也沒透露其當事人有否官派律師。他表明會按原定計劃,料下周取得公證書後會再到深圳。至於家屬心情,任全牛稱家屬不希望他向傳媒透露太多,因擔心說太多反而對家屬不利。
稱家屬憂向傳媒透露太多反不利
同樣協助被捕者的內地律師梁小軍說,暫未收到司法局通知要求他不要代理案件,現正待當事人家屬在港辦理公證書。
張耀良:多與官方合作教認罪
梁美芬:換律師須公證行核實身分
香港大律師張耀良認為,在有官派律師的情G下,「無咩洏i以做,等佢(內地)開恩」。張指出,官派律師在內地屢見不鮮,尤其是「敏感案」,又指官派律師多與官方合作,會教被告認罪,並在庭上求情要求輕判;當事人有權拒絕內地官方委派的律師,但估計12名港人「多數唔識(拒絕)」。
張耀良解釋,按以往觀察內地的經驗,家屬或其委託律師僅能從內地警方或當事人口中核實是否已委託官派律師,即使家屬知道官派律師身分,對方亦可拒絕接見或安排家屬與當事人見面。張耀良又提到,去年反修例風波期間,港府曾表示內地司法機關會依法辦事,認為內地本可藉此案機會示範如何依法治國,「但現時就『示範』是沒有法治的」。
執業大律師、經民聯立法會議員梁美芬說,過去協助在內地犯案港人都有官派律師,有部分被告可在某階段更換律師,但要經公證行核實律師身分、家屬與被告血緣關係等,需時甚久。她又認為,該批港人涉案較複雜,內地部門核實文件會更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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