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巴證被捕司機無超速 巴士工會促警回應訴求
【明報專訊】周日九龍區遊行期間警方於彌敦道截停一部970號新巴,指控車長「無故響號」,巴士「快速行駛」,車長涉危險駕駛罪拘捕。新巴昨日回覆傳媒指該巴士當時車速約每小時10至35公里;工會稱該車長僅「慢速」駕駛,並非快速接近警員。另有工會要求警方明天(周五)下午4時前回應訴求,否則發起工業行動。
系統記錄時速10至35公里
新巴職工會理事長林錦標昨於商台節目《在晴朗的一天出發》表示,從公司得知被捕車長當時車速在30公里以內,低於該道路法定上限50公里,「有片有真相,有紀錄無得呃人,證實伙記是慢速,並非快速接近警務人員」;他並無看過片段,有關片段已交警方,公司稍後會將另一存檔片段交予涉事車長。
新巴工會:依例示警 非無故響
林錦標引述涉事車長指其間響號3次,第一次是見有人走出馬路;第二次是有人步近巴士;第三次是巴士由中線轉去快線,避開警員。林稱根據道路條例,駕駛者遇危險可響號示警,「不明為何警方指是無故響鞳v。林指涉事車長「狀態OK」,但不欲受訪,公司建議他先休息兩星期,「驚他見到差人有陰影」,若心情回復,可安排復工。
新巴發言人回覆,根據巴士行車紀錄系統(黑盒)數據,巴士在該段路程車速約為每小時10至35公里,系統未能錄取聲音,故不確定車長響號次數及位置,公司未能評估車長其間響號是否適當。發言人稱暫不會安排該兼職車長駕駛工作,讓他平復心情,車長同意安排,新巴會適切協助他。
車長日前被捕後,警方稱在其袋內檢獲士巴拿,指司機涉藏有攻擊性武器。車長周一已獲准保釋。
工聯工會:十幾公里都可撞死人
約有100名會員的巴士業界聯合工會昨發新聞稿,指警方橫蠻無理的行為令前線車長極度恐慌,警方行為猶如「老鼠」,行為卑鄙,懇請警方高層指導前線警員改善態度及工作能力,要求警方明午4時前交代何謂攻擊性武器、就濫捕向業界及當事人致歉、律政司承諾公平公正處理案件、與業界對話、成立有業界參與的調查委員會等「五大訴求」,否則將發起工業行動。
工聯會屬會、汽車交通運輸業總工會新巴分會主任陳樹明稱,「時速十幾公里都可以危險、可以撞死人」,難以單憑時速30公里就指涉事車長是「慢駛」,又指不知涉事車長常藏有的士巴拿的尺寸,故難以判斷它是否攻擊性武器。對於有工會發起工業行動,陳稱是有人將事件無限放大,屬政治手段,故不會響應。
林錦標則指需視乎檢控內容和理由,才決定是否發動工業行動。對於會否撤控和回應工會訴求,警方回覆,該司機涉嫌藏有攻擊性武器及危險駕駛一案,分別由油尖警區刑事調查隊和西九龍總區交通部積極調查,司機已獲保釋,10月上旬須向警方報到;重申會根據案情及證據,以不偏不倚及專業態度適當跟進,適時徵詢法律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