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出訂單予妻公司瞞利益 應科院前總監失當罪成緩刑
【明報專訊】香港應用科技研究院前研究及發展總監劉文建,批准向兩間供應商採購7項值54萬元產品,但無披露其妻及好友在該些供應商的權益,早前被裁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案件今在沙田裁判法院判刑,裁判官稱劉文建非「大奸大惡」,亦同意他為社會貢獻良多,判他監禁半年,緩刑2年半。
被告劉文建(50歲,小圖)一方求情表示,被告有博士學歷,在科研方面有一定成就,如今罪成已被應科院「炒魷魚」,現獲另一友人以月薪3.2萬聘為科研人員,雖「人工低幾倍」,被告仍樂意接任,展開人生新一頁。
裁判官判刑時稱,辯方求情「言之有理」,被告對社會及科技界有貢獻,形容他並非「大奸大惡」,反之是一小撮憑個人努力取得成就的人,定罪已令他從人生高處墮下,又指被告多份報告正面,重犯風險微乎其微,終判被告緩刑。
案情透露,被告案發時為應科院研發總監,亦在3個獲政府撥款約950萬元的研發項目擔任項目統籌人。被告於2016年6月指示下屬,向「始動科技」及「博文教育(亞洲)」索取報價,以採購電腦產品。該兩間公司於2016至2017年在7項電腦產品採購中獲提名為被推薦供應商,訂單總值約54萬元。廉署調查發現,被告沒有披露其妻及其好友在該些供應商的權益。
【案件編號:STCC130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