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獲選泳手不符遴選準則 港協:研增透明
【明報專訊】2018年亞運泳隊選拔程序遭質疑不公,泳總委員吳旭光兒子、泳手吳欣鍵被質疑取代在100米蛙泳選拔游出最快時間的郭家輝出戰。審計報告披露,有兩名泳手不符合遴選準則但仍獲選,認為港協暨奧委會在選拔運動員參加國際運動會的工作需增透明度。報告沒公開兩人身分,但吳欣鍵與報告所述其中一人資料琣X。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認為今次「是遲來的調查報告」,上述事件在泳壇僅冰山一角,背後亦牽涉泳會利益,「不少人敢怒不敢言」,建議引入獨立人士檢視遴選決定並設獨立申訴機制。
指冰山一角 林卓廷倡獨立人士檢視遴選
港協暨奧委會義務秘書長王敏超昨回應說,對任何遴選程序均「階蟆窗v,未來會探討如何增加透明度,亦會考慮審計署對上訴機制的建議。
審計報告指出,一個體育總會向港協提名21人參加2018年亞運泳賽,17人獲選。港協向審計署稱6人符合遴選準則,11人基於其他因素獲選,當中5人為接力隊隊員、4人為體院丙級精英運動員獎學金或類似獎學金持有人。兩人不符準則但獲選,包括在2017年亞洲室內暨武術運動會取得佳績的運動員A,以及屬4×100米混合四式接力(蝶泳)的主泳手B。遴選委員會沒進一步討論兩人獲選一事。
落選郭家輝:事件已過 盼遴選程序改善
翻查資料,吳欣鍵與A的資料琣X。前年有報道指100米蛙泳選拔游出最快時間的郭家輝疑被吳欣鍵取代出戰亞運,港協曾稱兩人過去兩年成績未達遴選要求,吳在亞洲室內暨武術運動會獲不俗成績,故同意遴選其參加亞運,郭曾申訴但沒交最新成績。郭家輝昨向本報稱,事件已過去,只希望未來改善遴選程序。
審計署稱為提升透明度和問責,港協應更清晰公布遴選準則,需把選拔理據記錄在案,尤其當運動員基於遴選準則以外的準則而獲選;此外港協需提升上訴機制的公正性,探討設立海外國家上訴機制的好處,如由獨立機構處理上訴。港協稱會在切實可行範圍內採納建議,包括檢討上訴機制。
(審計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