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運輸工人去年9月在東涌示威期間持刀衝向市民,有人受驚下高呼「刀啊!黐線謘I」,並拍下案發過程。運輸工人早前承認一項在公眾地方藏有攻擊性武器罪,裁判官昨日判刑指出涉案武器殺傷力不輕,被告更揮刀使途人受驚,縱使有人先擲雜物攻擊,亦非開脫罪名理由,考慮到被告認罪,以及寓所遭塗鴉「殺人犯」令其家人受牽連,酌情減刑後判他入獄9個月。 求情指有人擲物攻擊 官稱非開脫理由 案件昨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被告蔡彼得(45歲)報稱運輸工人,他承認去年9月1日,在逸東h巴士總站外藏有攻擊性武器,即一把刀。 裁判官說,據案發片段顯示,被告所使用的武器殺傷力絕對不輕,即使未曾開鋒,亦可對人造成嚴重傷害,加上案發地點路人眾多,更有人驚呼「刀啊!黐線謘I」,證明有人受驚,事件中無人受傷純屬僥倖,法庭須判處阻嚇性刑罰。 被告求情稱案發時遭黑衣人擲雜物,裁判官稱非開脫罪名理由亦不會考慮減刑,被告遇上如此情G應報警而非揮刀,同時強調法庭判刑不會考慮政治。不過,裁判官考慮到被告認罪,他寓所外亦被塗鴉「殺人犯」、「刀手」等字眼,家人生活受牽連,酌情減刑後終判他入獄9個月。 另外,涉及7月21日元朗白衣人襲擊事件,至今7名男子被起訴。涉案第七名被告,即八鄉橫台山河瀝背村村長鄧英斌(61歲),早前被控暴動及串謀蓄意傷人罪共兩罪,昨日前往粉嶺裁判法院應訊。案件轉介區域法院,並排期至1月23日提訊,鄧英斌獲准保釋外出。 【案件編號:FLCC5464、WKCC3763/19】 (反修例風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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