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大外暴動案 被告投訴送院延42小時
【明報專訊】理工大學校內外對峙期間,周一(18日)凌晨有示威者嘗試增援,晚上大批民眾到油麻地及佐敦一帶「圍魏救趙」,爆發激烈衝突。涉及理大外和油麻地的暴動案件,昨共有14名被告出院,被帶上多個法庭提訊,均獲准保釋。兩名被告投訴被警員用警棍打至手部骨折或骨斷裂,並延誤送院治療,其中一人延誤時間長達42小時,致傷口發炎,至今無法縫針。
稱遭警毆骨折 至今無法縫針
周一清晨有19人在理大範圍外被捕,同被控一項11月18日在漆咸道南與暢運道交界暴動的罪名。周一晚上至周二凌晨,在油麻地、尖沙嘴及佐敦等地的驅散行動中有242人被捕,周三在6個裁判法院被控合共14項暴動罪。
涉及周一清晨理大外暴動案的兩名出院被告,昨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應訊。文員林浩陽(25歲)以繃帶包紮左手出庭,他透過律師投訴,被捕時被警員用警棍「打了無數下」及拖行在地,導致左手手掌骨折。他受傷後被延誤42小時才送院,造成傷口發炎,至今無法縫針。他亦被拖延30小時才可聯絡家人,據悉曾扣押於紅磡警署。
油麻地被捕者投訴警恐嚇「有無被姦」
周一晚及周二凌晨油麻地衝突中,12名出院的被告昨分別被帶上粉嶺、東區、西九龍、屯門和觀塘法院提訊。其中一名被告黃羽薇(18歲)投訴遭男警恐嚇「有無畀人強姦」,並遭伸縮警棍毆打後腦和身體,導致左手鎖骨斷裂,下周要做手術。律師又稱她被延誤7小時才能求醫。文員李昌源(18歲)則投訴遭警員用腳踢身體、用物件打臉。
黃羽薇被控一項11月18日油麻地彌敦道近窩打老道暴動的罪名。李昌源則被控一項於11月19日在厚福街的暴動罪,及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指稱他管有懷疑汽油彈等。
【案件編號:WKCC4305、FLCC5098、ESCC2591/19】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