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國務院副總理韓正周三(6日)接見特首林鄭月娥,談及香港情況,稱「止暴制亂、恢復秩序」是「行政、立法、司法機關的共同責任」。大律師公會今日(9日)發表聲明指出,若中央政府或官員的言論,給予外界「以官方形式訓示法官或司法人員」進行政治使務或任務的印象,「可能被當作對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司法獨立的干預」,亦有損一國兩制和香港在《基本法》下享有的高度自治。大律師公會又提供公會於2014年發出、回應國務院新聞辦《「一國兩制」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踐》白皮書的聲明,指出若將法官和司法人員描述為「治港者」,意味法院「是政府機器的一部分,並且『同聲同氣』,互相配合」,「這些印象都必須防止」。 公會同意香港法院有責任維護法治,包括維持公眾秩序,但強調根據《基本法》,香港特區享有獨立司法權和終審權,香港法院必須獨立作審判,不受任何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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