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微信公眾號「俠客劍」近日發文,指廣東雲浮市公安局曾6次立功的警察薛銳權,因妻子謝崢玲意外懷上第三胎,又不忍懷孕20周的妻子冒生命危險墮胎,結果被公安局辭退;任職教師的謝崢玲受盡學校領導層欺凌後亦被辭退。當地幫概蔗P一(4日)回應,按規定公職人員超生會有處分,但不會開除。 《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去年5月31日曾作修訂,刪除了俗稱「超生即辭退」的條款。 據上周六(2日)發布的網上貼文,薛銳權去年6月發現妻子懷了第3胎後,兩人一度打算接受引產,徵詢幫楨e及計生部門意見,得知孩子可生下來後,薛決定讓妻子繼續懷孕。惟雲浮市公安局從去年11月起,20次要求薛帶妻子到醫院「採取補救措施(即墮胎)」,薛均予以拒絕,最終他在去年12月21日被局方辭退。 另一方面,謝崢玲任職的雲浮市第一小學,亦曾13次脅逼謝墮胎或辭職,又要求身懷六甲的謝女增加工作量,常常在學生面前向謝女訓話。今年3月21日,雲城區教育局更不顧謝女仍在哺乳期內,仍作出開除決定。事後,薛銳權及謝崢玲曾多次向當局申訴,甚至向法院提起訴訟,均不予受理。 事件引起輿論熱烈討論。有網民批評當局「不近人情」,亦有網民認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違法就是違法」。有雲浮市公安局一名曾參與事件調查的警員,周一(4日)接受內地傳媒採訪時表示,薛銳權被辭退原因並不是「超生」,而是薛銳權超生衍生出的問題,在多次溝通無果下,才將他辭退。 他又指,薛銳權披露的「辭退決定證明」所載理由,是公安局方便薛另找工作才開立,「實際情況並不是這麼簡單」,但他拒絕透露實際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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