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前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副秘書長馮永業2004年購入羅便臣道豪宅時,收受「賭王」何鴻燊姨仔陳婉玉51萬元支付臨時訂金,其後涉擅用職權優待陳婉玉轄下航空公司。馮永業早前經審訊後被裁定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判監9個月,他不服定罪及判刑,昨向上訴庭申請保釋等候上訴許可,惟因未有足夠資料,案件押後11月8日再訊。 馮永業(55歲)昨由囚車押解上庭,庭上所見,他明顯比以往憔悴,滿頭白髮,聞訊期間不時仰頭望天。其妻政策創新與統籌辦事處總監馮程淑儀亦有到場旁聽,她由親友陪同坐在公眾席首排,其間不時望向犯人欄的丈夫,兩人離庭時雙視微笑,馮永業更揮手示好。 聆訊由高院上訴庭副庭長楊振權處理。楊官認為,現階段未有足夠資料審視上訴成功的可能,故下令有關方面兩周內向法庭呈3份證人謄本,並把上訴聆訊押後至11月8日再訊。另馮昨繼續委派資深大律師謝華淵代表,謝大狀透露預計馮永業明年2月20日刑滿出獄。 馮永業被控兩罪,當中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另一項公職人員接受利益罪不成立。至於案中另一被告陳婉玉(63歲)被控一項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經審訊後裁定罪名不成立。 【案件編號:CACC29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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