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企重大決策 須待黨委研究
[2019.10.24] 發表
中共中央、國務院2015年8月發布《關於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指導意見》,表明堅持黨對國企的領導是改革必須堅守的政治方向、政治原則。《意見》提出,要把加強黨的領導和完善公司治理統一起來,將黨建工作總體要求納入國企章程,確立國企黨組織在公司法人治理結構中的法定地位,創新國企黨組織發揮政治核心作用的途徑和方式。國資委黨委2016年6月在《求是》雜誌亦撰文談論國企改革中的黨建工作,表示企業重大決策必須先由黨委或黨組研究提出意見建議,涉及國家宏觀調控、國家戰略、國家安全等重大經營管理事項,必須經黨委或黨組研究討論,再由董事會、經理班子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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