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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明報]

 
港聞
 26次狎智障親女 司機稱酒後鹹濕

【明報專訊】中年小巴司機半年內26次非禮13歲輕度智障親女,辯稱飲酒後「一時鹹濕」犯案。小巴司機昨在區域法院承認26項非禮罪,事主心理報告顯示她有終身創傷,惟辯方指「終身影響又如何?」,強調事主親撰求情信表示沒怪責父親。法官表示需向事主索取進一步心理報告,將案押後至11月8日判刑。

事主寫信稱原諒 辯方:終身影響又如何?   

現年57歲的被告承認26項非禮罪。控罪指出,被告於去年9月2日至今年2月28日,在九龍區某單位內,26次非禮13歲輕度智障的親生女兒X。

X的心理報告指出,事件對她造成終身創傷,患上創傷後壓力症候群,情感出現困擾及麻木,認知及情緒變得負面。

辯方指出,報告內容與X及其母寫的求情信內容有異,例如信中透露X已原諒被告、渴望被告早日回家,X母則稱:「個女無乜洁A沒有恐懼情緒。」辯方就此質疑「終身影響又如何?」,認為X會慢慢回復,強調X親自撰信原諒被告。

母稱事主無恐懼 被告:自作孽望補償

辯方又稱,被告只是酒後「一時鹹濕」,案件不涉恐嚇哄騙,也沒有使用暴力。被告自撰求情信,表示感漸愧,自知自作孽,希望盡力補償妻女。法官表示需向X索取進一步心理報告,將案押後至11月8日判刑。

逢周末侵犯 母睹隔衣摸胸報案

案情指出,被告與X母親已離婚,但一家三口仍同住,X與母親同房,被告獨佔另一房。今年2月20日,X母發現被告隔衣摸X胸部,查問下X表示被告從她小四起多次伸手入她衣服狎弄她胸部及私處。被告最終被捕,在警誡下招認從去年8月至9月起,每逢周末也會狎弄X。

【案件編號:DCCC494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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