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櫃場「大象」起重機撞死工人 半年第二宗 業界倡加強監管
【明報專訊】流浮山昨午發生奪命工業意外,一名工人在貨櫃場工作時,被一部俗稱「大象」的貨櫃起重機撞到,當場證實死亡,為半年內第二宗同類奪命意外。勞工處已要求貨櫃場暫停起重機作業。
現場為流浮山道近新慶村裕豐貨櫃場。昨午2時許,60歲李姓工人在貨櫃場內檢查貨櫃時,被一部專門搬運貨櫃的「大象」起重機撞到,44歲鄭姓負責人見狀報案。救護接報到場,證實李已明顯死亡,毋須送院。警方經初步調查,相信事件無可疑,列作工業意外處理。勞工處事後派員到場調查,並已向貨櫃場的佔用人及僱主發出「暫時停工通知書」,停止其使用涉事象式起重車及任何於重型起重機械操作範圍內進行的工作。
今年4月初,屯門內河碼頭亦曾有32歲女文員遭「大象」起重機輾過,當場斃命。
勞處下令暫停起重作業
貨櫃運輸業職工總會主席陳迪手稱,駕駛起重機需要考取執照。他說起重機的駕駛室一般較高,「車輪都成個人咁高」,容易有盲點,駕駛時要環顧四周,確保無人才可前進或後退。他又說,此類俗稱「外圍場」的私營貨櫃場欠缺政府監管,往往在安全上做得不足,例如行車道及行人道未有分隔。他認為人命攸關,政府應加強監管。
勞工處發表的《貨櫃場內機械處理安全工作守則》列明,所有在貨櫃場內工作的工人均應戴安全頭盔,穿上顏色奪目或反光的外套及安全鞋。使用象式起重車時,如操作員沒有清晰無阻的視野,應安排信號員為他提供信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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