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高等法院月初裁定香港眾志成員周庭選舉呈請勝訴,而在港島區補選獲勝的立法會議員區諾軒非「妥為當選」(not duly elected)。案件上訴限期昨日屆滿,區諾軒向終審法院申請上訴許可。他表示選舉主任的行政失誤導致補選出現,褫奪了13萬選民的意願。他否認上訴是保住議席的權宜之計,強調上訴是為了讓法庭頒布補選準則,若選舉主任再出現行政失誤,將影響未來其他選舉。 上訴人為區諾軒,被告分別為選舉呈請人周庭及時任港島區選舉主任鄧如欣。政府發言人表示,政府不會就周庭選舉呈請案提出上訴,由於有關法律程序仍在進行,政府不宜評論。律政司回覆本報查詢稱,已接獲區諾軒關於申請上訴許可的動議通知書,但無表明有接獲周庭的上訴,意味周庭不會提出上訴。 區諾軒在申請終院上訴許可的動議通知書指出,去年1月有謠言稱周庭將被取消資格,周庭宣布一旦提名無效,區諾軒就以「Plan B」替她出選。區認為,選民清楚知道周庭或「Plan B」區諾軒均能代表他們,若法庭裁定「Plan B」議席無效,將剝奪選民的代表。 指選民知是Plan B 盼毋須補選 他引用終院在2012年莫乃光訴譚偉豪案判辭指出,清廉的選舉取決於其真誠、開放、誠實和公平;《立法會條例》亦指法庭需確保勝選及被宣布當選者,真實代表選民意願。現取消「Plan B」的議席將剝奪選民意願,法庭應行使酌情權,宣布毋須補選。 范國威仍商上訴否 至於新東補選選舉呈請案中,被裁定非「妥為當選」的新民主同盟范國威表示仍與律師商討會否上訴。他說上訴期限為10月4日,相信區諾軒的上訴申請有參考作用。被裁定得直的劉鬖J則稱會尊重范國威的上訴權,但呼籲泛民議員考慮香港政治制度,從捍衛民主的方向上訴。 根據《立法會條例》第72(1)條,若法庭裁定任何人非妥為當選,該人即不再是議員,其議席由原訟法庭頒下書面判決日期起即出缺,但在上訴期限即14個工作天內,判決會暫緩執行。該條例亦指明,若該人提出上訴,則繼續為議員。區諾軒昨日上訴,其間可保留議席。 【案件編號:FAMV3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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