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稿:CCTV片證8?31七傷者荔枝角送院 被捕者目擊者擬循法律程序 索太子站片段
【明報專訊】8?31太子站速龍警員衝入港鐵車廂打人事件,「打死人」以至「珓芛[」傳言不斷,昨更引發巿民集結太子站,要求港鐵公開閉路電視片段。當局稱當日傷者均以港鐵專列由太子站送到荔枝角站B2出口上救護車,本報翻看荔枝角站B2出口外的閉路電視片段,查證當晚經該出口離開的傷者共7人,人數與消防處公布琣X,當中有人以繃帶包頭、躺在擔架H上不見動彈,亦有人雙手疑被綁。有當晚被捕者及目擊者計劃透過法律途徑,要求港鐵交出太子站閉路電視片段。
8.31太子站事件後,網上傳言不斷,政府多個部門雖相繼解畫(見表),但有人質疑消防處是否隱瞞傷者實際數目,甚至是否有人喪命。港鐵早前稱,8.31當晚月台閉路電視片段涉及大量乘客容貌,關乎個人私隱,故不適合公開。
綜合消防處兩度回覆本報所稱,處方當晚約11時05分接報太子站內多人受傷,現場救護指揮官約11時30分進入太子站,初步點算約有10名傷者,惟最終確認傷者為7人,而因應太子站一帶不安全,港鐵凌晨1時24分安排傷者乘特別列車往荔枝角站,消防並於1時42分起用救護車分批將7人分送瑪嘉烈和明愛醫院,當中3人情G嚴重、2人普通及2人輕傷,由接報到送院共花逾2.5小時。
擔架3人不見動彈 輪椅傷者雙手疑被綁
荔枝角站有8個出口,消防處昨稱7名傷者當晚均經B2出口離開上救護車。本報記者翻看該出口一段閉路電視片段,可見介乎9月1日凌晨1時27分至56分之間情G。1時27分,救護員抵達站外升降機;1時36分,一名以繃帶包頭、躺在擔架上的傷者被抬出,不見動彈,由4名救護人員和3名警員護送。相隔約4分鐘,兩名分別躺擔架及坐輪椅的傷者被推出出口,其中坐輪椅傷者雙手疑被綁。其後另有4名傷者陸續被推離畫面範圍,有坐輪椅的傷者在升降機外等候,至1時56分被送走。
片段證說法 消防:更正傷者數目常見
經荔枝角站B2出口離開的共有7名傷者,與消防處早前所說送院人數琣X,片段可見5人躺擔架,2人坐輪椅,躺擔架的其中3人不見動彈,惟片段未能清楚顯示各人傷勢(見表)。
本報昨向醫管局查詢上述7名傷者最新傷勢,未獲正面回覆。消防處昨日再透過政府新聞處發稿回應傷者數目,稱一直按現場人員觀察與紀錄如實提供資料,又說類似太子站事件需更正傷者數目的情G常有出現。處方再向本報補充,7名傷者是分批送院,首部救護車凌晨1時42分由B2出口開出。
港鐵:相關片段留3年
肇事車廂無CCTV
另外,有8月31日在太子站被捕者及目擊者擬分別透過不同方法要求港鐵交出當晚閉路電視片段,包括循民事訴訟或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等。港鐵昨日則稱,會保留太子站相關片段3年。綜合兩名知情者消息,港鐵太子站月台及閘位均裝有閉路電視,惟肇事停在3號及4號月台的列車車廂內沒有。法政匯思召集人、大律師吳宗鑾表示,由於涉及人身傷亡的民事訴訟申索時限是3年,足以保障傷者或被捕者在事件中向任何一方提出申索的證據,一旦有當事人仍不放心,亦可透過向法庭申請禁制令,強制港鐵保存片段。而若有當事人希望觀看當晚閉路電視片段,則或可透過個人資料(私隱)條例要求港鐵提供,相信是較可行做法。
明報記者
(反修例風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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