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擬禁酒店裝針孔鏡頭
【明報專訊】針對內地一些酒店房間被曝安裝針孔鏡頭,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22日三審民法典人格權編草案,其中的私隱權保護條款提出新規:賓館房間與住宅相同,均屬於私密空間,任何組織或個人均不得搜查、進入、窺視。
一些酒店房間此前被曝安裝有針孔攝影鏡頭,對住客進行偷拍。對此,民法典人格權編草案三審稿作出明確規定,賓館房間與住宅相同,均屬於私密空間,任何組織或個人均不得搜查、進入、窺視。
據《新京報》報道,對於私隱權保護,此前的民法典人格權編二審稿規定為「具有私密性的私人空間、私人活動和私人信息等」。有常委委員和專家學者建議,對私隱的定義做進一步研究修改,突出「不願意為他人知曉」這一特點。有常委委員和專家學者還提出,應對賓館房間私裝攝影鏡頭進行偷拍、侵害公民私隱權的行為作出針對性規定。
報道指,22日審議的民法典人格權編草案三審稿採納上述建議,將私隱權的定義修改為「自然人不願為他人知曉的私密空間、私密活動和私密信息等」,同時規定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搜查、進入、窺視、拍攝他人的賓館房間等私密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