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美容院東主邀請胞姊前往接受「埋線」瘦面療程,並將手術交予內地來港美容師進行。惟東主在麻醉過程疑似「遞錯針」,美容師沒有察覺繼而「打錯針」,誤將腎上腺素注入東主胞姊臉部,致失去知覺入院一周。涉案美容師並非註冊醫生,進行手術屬非法,去年12月已承認一項未經註冊從事內科或外科執業罪入獄10個月,美容院東主則否認3罪,昨日在區域法院受審。 同案美容師去年認罪入獄 被告葉佩玲否認管有第一部毒藥、未經註冊而從事內外科執業,以及管有未經註冊藥劑製品3罪,案件昨日開審。控方開案陳辭指出,被告2016年中旬頂手涉案「純美美容中心」,並於同年9月11日請胞姊葉佩蘭(即案中事主)到中心接受療程。在被告指示下,同案已認罪的美容師葉柳蓉替事主進行「埋線」瘦面療程,先替事主塗麻醉藥膏,數分鐘後再將麻醉藥注射進事主右臉頰。 「只係遞支針畀佢 其他洇畯曭鴃v 葉柳蓉其後茬Q告遞她針筒,再將針筒內藥物注射至事主左臉頰。此時葉柳蓉突然問被告遞了什麼針筒予她,被告回應「這堨u有一支針」。事主張開眼見兩人正尋找針筒,原來被告誤把腎上腺素當作麻醉藥「利多卡因」遞給葉柳蓉,葉再注入事主臉頰。事主當時嚴重頭痛、胸悶、嘔吐,之後更失去知覺。事主被送往深切治療部,一周後出院,被告與葉柳蓉則一同被捕。 被告在警誡下稱,「我只係幫阿May(即葉柳蓉)遞支針畀佢,其他洇畯曭鴃A我剩係知道支針係埋線針」。不過,被告知道此手術須由註冊美容醫或醫生經手,惟她聲稱不清楚葉柳蓉是否香港註冊醫生,只知她來自內地,曾在韓國「學過及考了個牌回來」。 控方引述整容外科專科醫生饒汝民稱,只有香港註冊醫生才可施行局部麻醉,涉案美容中心的配置亦未符合理想。饒醫生續稱,案中注入女事主體內的腎上腺素分量較應使用劑量超出3倍,過量使用腎上腺素可造成極高血壓,繼而導致腦出血、中風、肺水腫及心肌缺血,亦有可能出現呼吸困難及胸痛。案件今日續審。 【案件編號:DCCC155 /18】 ■明報報料熱線﹕inews@mingpao.com/ 9181 46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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