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身兼大律師的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陳淑莊被判囚8個月、緩刑兩年。按照《基本法》、《立法會條例》、《法律執業者條例》,陳淑莊或面臨褫奪議席、未來5年失去參選議員資格,以及被吊銷大律師牌照;惟立法會主席梁君彥相信,本立法年度已有很多議案,相信無時間處理相關事宜。另大律師公會應待陳完成上訴程序,公會的紀律審裁組才召開紀律聆訊決定,預料她可暫保大律師牌照。 大律師牌照需公會聆訊 根據《基本法》第79條,若有立法會議員因刑事定罪,判處監禁1個月以上,並經立法會出席會議的議員三分之二通過解除其職務,便會喪失議員資格。另據《立法會條例》第39條,不論緩刑與否,立法會議員被判監3個月以上,定罪起計5年內都不能參選,意味她未來不能參選。 對於陳會否被褫奪現任議席,梁君彥已明示本立法會年度不會處理相關議題,但下年便是立法會選舉,對於公民黨在港島區立法會議席有何部署,黨魁楊岳橋表示一切言之尚早。至於本周三的立法會修訂《逃犯條例》審議會議,陳淑莊透過短訊回覆本報指出,對於會否出席會議,現在未有明確答案,一來視乎健康狀G,因視力嚴重影響行動力;同時會與公民黨其他議員商量,「在『送中條例』這場硬仗,能夠分擔幾多,參與幾多,都會盡力而為」。 至於陳的大律師牌照,按照《法律執業者條例》,由大律師公會紀律審裁組召開紀律聆訊後決定。不過有大律師透露,陳仍可就定罪提出上訴,而且她今次只是「公民抗命」的行為,看似「無那麼嚴重」,最終仍需交由審裁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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