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銅鑼灣大坑日前發生59歲智障婦人涉突襲行動不便的大姊,以手挖出大姊左眼眼球的慘劇;涉案智障婦被控以一項襲擊造成身體嚴重傷害罪,昨到東區裁判法院提訊,她在庭上只能發出「唔唔」聲音,無法正常對答。其到庭旁聽的二姊向法庭哭稱,自小學起便照顧被告起居飲食,只有她明白被告的身體語言;對於傷及大姊,二姊哽咽說「她(被告)完全不明自己在做什麼」,也不知已經傷害了大姊。
大姊左眼切除 雙眼視力損
報稱無業的被告馬慧k(59歲),暫毋須答辯,案件押後本月16日再訊,其間被告須還押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以取兩份精神科醫生的報告,了解是否適合答辯。
控罪指被告於上月30日在香港新村街勤輝大廈一單位內,非法及惡意對女子馬慧娟的身體加以嚴重傷害。據了解,受傷的大姊經手術後情G穩定,她左眼被切除、右眼流血,雙眼視力受損。
「唔唔」答官問題
被告昨身穿病人服出庭,身形非常瘦削,上半身不斷向前傾,手的動作似在抓東西。主任裁判官多次問被告姓名,被告只能發出「唔唔」聲音,當值律師亦確認被告無法溝通,無法授權當值律師代表她。
兩名醫務社工及被告的二姊也到庭旁聽,裁判官問到被告的情G是否一直如是,二姊稱被告只能說出「餅」等單字示意餵食,多年來二人以肢體語言溝通,只有二姊明白被告的意思。
裁判官又問,被告是否「完全不明現在發生什麼事」,二姊同意,並稱「事情發生好突然」,案發後曾問被告為何要傷害大姊,被告也不知自己做了什麼事。
庭上揭發社署多年沒介入
裁判官提及,被告需要有法定監護人代表,但控方表示社署多年來沒有介入,直至本案揭發才得知被告的情G。裁判官續問,誰人負責被告日常生活中需要,以及相關簽署情G,二姊及社工均指一直由二姊代為管理,包括領取被告的高額傷殘津貼。社工亦向法庭稱,被告從未接受評估評定為精神無能力者。
裁判官又問二姊,被告還押在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會否有異議,二姊不禁哽咽稱,「我擔心她不懂照顧自己」,希望被告能留在東區醫院,讓她一併探望大姊和被告。裁判官安慰她稱,小欖有專業醫護照顧被告,勸她不必擔心。
據悉,涉事家庭自從父母相繼去世後,三姊妹同住。大姊患骨髓癌,前年完全失去活動能力。案發當日凌晨,警察接獲不明來歷的電話報警求助,到場敲門,吵醒二姊,二姊聽見大姊在客廳喊救命,並目擊大姊的左眼球從眼眶跌出,右眼受傷流血不止,二姊即開門讓警察進內,大姊表示遭被告襲擊。
【案件編號:ESCC11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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