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那比新柏文非居民業主佔25%
外國業主賣屋及租金收入徵稅引關注
【明報專訊】本那比近年新落成的柏文單位,據加拿大統計局公布的有關數據指,多達1/4是由非居民所擁有;如何向外國業主就賣出物業收益和租金收入有效徵稅引來關注。
據本那比區報指,最新公布來自「加拿大房屋統計項目」的數據顯示,本那比2016年及2017年建成的柏文單位,每4個有1個由非居民所擁有,該比率較更早前公布數字為高。
那些2018年取得的數據顯示,整體而言,本那比所有柏文單位中,有12.6%單位是由非居民擁有整個或部分業權;而較本那比有更高比例的城市是溫哥華及列治文。
獨立屋比例與柏文差不多,本那比2016年及2017年建成的獨立屋中,有25.8%是由非居民持有,該比例遠高於溫哥華人口普查都會區(CMA)的平均10.4%。
不過,學者解釋非居民不一定是外國人。
西門菲沙大學城市設計及規劃課程總監甄瑞謙(Andy Yan)表示,數據可顯示有多少非居民佔本地市場的比重,讓民眾可理解需求背後的部分因素,以及何類需求正有助推動本那比市場;但數據並不能顯示外國人擁有本那比物業的比例,因為那些數據追蹤的是「非居民」,即物業其中一人或更多業主為加拿大非稅務居民,例如包括一名在日本教英文的加拿大人,但也可包括完全與加國沒有關連的外國人。
甄續指,那些2018年取得的數據,未必可顯示出本省於2016年引入外國買家稅的成效。本省現在才開始適當處理外資在本省地產市場的問題,他認為前進的方向是更透明、問責性更高和改善稅務系統。
現有制度下,非居民凡出售其物業,買家需將成交價的25%扣起和將它交給CRA,此舉目的是確保那非居民賣方有繳付適當的稅金。
非居民賣方亦需要在成交後的10天內,通知CRA有關交易,讓稅局向賣方就資產增值徵收稅款,當CRA收到稅款後,便會發出相關證明書,被扣起餘額便可退回給賣方。
卑詩公證人協會發言人厄舍(Rob Usher)表示,扣起款項是一個好方法,可確保非居民繳交應繳稅款,但問題在於有嚴重的積壓。
他指,雖然稅局清楚及嚴格設有交表及繳款的限期,但回應速度卻很慢;而這是因為政府撥款過少,稅局人手不足。
厄舍又批評,非居民業主將物業出租,有可能沒有繳交應繳的入息稅,「若有任何地方存在漏洞,那就是來自非居民持有物業的出租收入。」
他懷疑稅局從這方面所失的稅收可能更多,原因是本國法例沒有要求非居民在購置物業時上報。他希望CRA可利用卑詩新的投機及空置稅數據,來辨別出哪些非居民有出租收入。
CRA發言人霍夫斯塔(Heidi Hofstad)回應,在大部分非居民賣樓的個案中,賣方都及時通知了CRA。此外,CRA與卑詩省府有協定分享來自投機及空置稅的數據;而利用那些省級數據是稅局旨在揪出違例者多種策略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