捲巨款潛逃國外 昔日廣州首富深圳落網
【明報專訊】曾於90年代被封為「廣州首富」的廣州市華隆兆業投資發展公司(下簡稱華隆)法人代表盧俊雄,拖欠巨額債務潛逃到國外多年,上周六(27日)持假證件,企圖從深圳灣口岸入境,被警員當場查獲。當日,該站將盧移交至有關單位作進一步處理。
警方透露,當天下午2時許,一名中年男子持姓名為「洪某」 的中國護照,來到深圳灣口岸入境大廳準備入境。警方在詢問中發現該人較為可疑,隨即將其移交後台作進一步核查。該男子雖強裝鎮定,起初仍辯稱叫「洪某」,最終交代其真實身分。
盧俊曾是「全國優秀青年企業家」、「廣東十大傑出青年企業家」。早年以郵票生意發家的他,於1995年被美國《福布斯》列為中國富豪排行榜第十三名而名列「廣州首富」。1998年6月15日,盧俊雄因拖欠債主巨額錢款,被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公告。
公開資料顯示,1995年6月,華隆與「東方賓館」簽約租下東方賓館東樓一、二、三層和賓館牌坊,兩側原商場及停車場,租期為25年,月租金338萬元(人民幣•下同),並從第二年起每年遞增3.3%。
華隆將租下的場地經營為東方時代廣場,並將東方時代廣場舖位出租,預收了承租人最長25年的租金。但「華隆」繳納了3個月的租金996萬元後就再沒繳租,至訴訟發生時,拖欠租金及逾期付款滯納金高達1.2億元。「東方賓館」因此訴請法院解除租約,收回場地。其後,華隆人、本案被告之一盧俊雄攜帶巨款下落不明,造成另外兩被告無法繳付租金。
2000年7月28日,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解除華隆與「東方賓館」間的租約,華隆和「東方時代廣場」兩公司和311名第三人,將東方時代廣場交還給東方賓館自行營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