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曾任保險經紀的警員,多番教唆友人合謀向保險公司「呃保險」,騙取共約18萬元保險賠償。兩人早前分別在東區裁判法院認罪,警員昨稱需時籌措賠償金額,獲裁判官批准保釋至本月16日(下周二)判刑。 首被告警員詹廣信(36歲)承認11項串謀詐騙、企圖欺詐及欺詐罪。他早前認罪時透露願意出庭頂證同案次被告曾憲楊(29歲),昨日承諾會賠償共約1.5萬元騙款。不過,控方表示次被告已認罪,並還押至本月18日判刑,毋須為首被告錄取相關證供。 案情稱,首被告曾任職保險經紀,與次被告相識逾20年。2015年,首被告建議次被告向保險公司虛報索償,並瓜分所得金額。兩人其後多次合作,以不同欺詐手段,例如訛稱外遊時背包遭陑磪〣恁B家中財物被偷等,向不同保險公司索償財物、家居及旅遊保險賠償。 【案件編號:ESCC348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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