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申訴專員劉燕卿將於下周一卸任,她昨日出席傳媒茶敘時,形容5年來工作「漫長而充實」,但無遺憾。劉燕卿期望《公開資料》制度可盡快立法,但認為法改會部分建議略嫌保守,例如沒有擴大涵蓋範圍,納入更多公營機構,「至少應涵蓋《防止賄賂條例》所指的公共機構」,即包括港鐵、專營巴士公司及大學等。 倡看齊防賄例 非跟申訴例 法改會去年底公布公開資料制度的諮詢文件,公署早前已就此提交意見。劉燕卿說,文件建議受規管機構,仍沿用現時《申訴專員條例》(第397章)的機構名單,惟涵蓋的公共機構不及《防止賄賂條例》(第201章)般多,「那些機構負擔重要公共角色,市民有權了解涉及重大公眾利益資料」。 根據資料,《防止賄賂條例》監管範圍包括公共交通、電力服務機構,如港鐵、專營巴士商、中華電力及香港電燈等,目前《申訴專員條例》均未有涵蓋。 對於文件提及可獲豁免情G,劉燕卿亦說有放寬空間,如「保密情G下提供的資料」及「個人私隱資料」,她建議可由「絕對豁免」改為「有限度豁免」,即應先權衡公眾利益再考慮是否公開。 下周一卸任 稱獲認同無遺憾 申訴專員公署多年來推動公開資料,但劉說每年收到相關投訴「一直居高不下」,她引述部分拒絕公開資料原因,包括部門稱無備存相關數據,並稱若為此編制資料,會耗用大量資源。她批評做法「阻礙政府開明問責步伐」,期望日後有所改善。 公署研查「四線齊壞」運署表現 問到即將「退下火線」有何心情,劉燕卿說,任內推動公署展開「主動調查」,高峰期達到一年12宗,創歷來新高,她說工作受社會認同「沒有遺憾」,但有部分工作有待繼任的趙慧賢跟進,包括港鐵去年發生「四線齊壞」事故,公署正研究需否立案調查運輸署緊急事故交通協調中心的工作表現。 對坊間擔心候任申訴專員趙慧賢是警隊出身,作風或較官僚,劉燕卿說「從背景下判斷不公道」,並希望外界不要太早下定論。她憶述自己5年前上任時因非政務官出身「不被看好」,「大家要對遴選委員會揀人有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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