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私營殘疾院舍「康橋之家」前院長張健華,涉嫌於30多年前五度非禮一名青光眼女生,他否認5項非禮罪,案件昨在區域法院續審。警長在庭上透露,知道張健華為視障人士,察覺他可利用放大鏡閱讀並簽妥文件;而視障學校副校長則稱,張健華只是「低視」人士,可自理生活。 副校長案發時任職該校教師,他認得事主X及被告張健華(57歲),稱X個性膽小被動,亦知道被告泳術了得。副校長憶述,相對較嚴重的視障人士,印象中被告「視力沒大問題」,乃可自理生活的「低視」人士。 拘捕被告的袁姓警署警長供稱,被告在警署毋須別人攙扶,行動自如,認同他腳步較平常人慢,又說被告要用自備的放大鏡,才可近距離閱讀文件。審訊周五續審。 【案件編號:DCCC1154/17】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