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律政司早前以證據不足為由,決定不檢控涉UGL事件的前特首梁振英,律政司長鄭若驊昨出席立法會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講解檢控政策,她重申律政司檢控時須考慮是否有充分證據檢控、是否有合理機會達至定罪,強調並非只有表面證據,甚至基於懷疑,若勝敗機會均等亦是不符原則,甚至虛耗公帑。 拒解釋外聘政策具體理據 討論檢控政策的議程先後有20人提問,當中9人為非建制派、11人為建制派議員。鄭若驊指出,不會單單因為對方是高官便外聘獨立法律意見,強調最重要是考慮律政司是否有能力作檢控決定,如有能力,便不會尋求外間法律意見。 有議員會上要求鄭若驊解釋外聘政策的具體理據,惟均被拒。經民聯盧偉國問及,鄭若驊稱過去3年僅1宗案件需外判,要求她解釋案件考慮;鄭拒絕公布,只強調作檢控決定前外判案件並非慣常做法。民主黨林卓廷指出,鄭若驊曾稱近年有涉高官案件是由律政司自行作檢控決定,要求提供數字;惟鄭若驊稱數字不宜公開,內部工作須絕對保密,又指並無逐個個案記住是否曾外判。 稱若認為決定有錯 可提司法覆核挑戰 民主黨涂謹申問及,外判元素之一包括「以免予人偏袒觀感」,問及當中的「人」是否指社會人士;鄭若驊指是「公正(fair-minded)的人」,涂謹申稱社會大多數人均認為決定有偏袒觀感,質疑是否其他港人不正常,抑或鄭若驊無法判斷社會大多數人認為偏袒,若這樣「你要下台」。鄭若驊則稱若認為有錯,可提司法覆核挑戰。 前刑事檢控專員江樂士較早時曾表示,公開理據可以還涉案人清白,並非公審;鄭若驊會後回應傳媒時強調,香港社會注重無罪推定,每人未經法庭判決前均是無罪,假若認為有些人需要還他清白,「其實是否有一個錯誤的假設——他是被社會認為有罪,所以我們要還他一個清白?」 不信任動議否決 法律界立法會議員郭榮鏗昨日提出臨時動議指「本委員會不信任律政司司長鄭若驊資深大律師」,最終以7票贊成、11票反對被否決;民建聯主席李慧k亦提出臨時動議,呼籲各界共同遵守《基本法》63條的規定,不應該對律政司制訂《檢控守則》、如何行使檢控政策時,作出任何不恰當的施壓,最終則以11票贊成、7票反對獲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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