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休班警長涉嫌去年11月駕駛電單車,在九龍灣宏照道與啟祥道交界撞向一輛警車,案件昨在觀塘裁判法院提堂,現已退休的警長承認不小心駕駛及拒絕提供呼氣測試樣本,被判罰款6500元及吊銷駕駛執照24個月。 事發去年11月 現已退休 被告吳港衛(55歲)現已退休,案發時是警長。他被控一項「不小心駕駛」罪,指他去年11月8日,在宏照道與啟祥道交界道路上不小心駕駛電單車。 吳另被控一項「在意外發生時懷疑駕駛車輛的人沒有提供呼氣樣本」罪,控罪指他於上述日子在聯合醫院急症室內,在無合理辯解下沒有按警員要求提供呼氣樣本。 案情指出,一輛警車駛至宏照道和啟祥道交界時,車上警員見到一輛電單車快速駛近,隨即煞停警車,電單車撞向警車,導致警車泵把脫落,被告則從電單車墮地受傷。案發前,一名的士司機亦見到該電單車衝紅燈。 被告其後送往醫院診治,急症室醫生聞到被告有酒氣,警員要求他提供呼氣樣本,被告拒絕,最終被捕。 【案件編號:KTCC17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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