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元朗朗屏h去年發生兄弟不和繼而動武,胞弟不滿胞兄罵其女友,一怒之下以剪刀插向胞兄頭部。案中胞弟昨承認一項有意圖而傷人罪,求情稱現已獲胞兄原諒。法官下令先索取被告感化報告等,明言很大可能判監,被告須還押至下月20日判刑。 兄曾襲母判監 求情稱獲兄原諒 辯方表示,被告黃富杰(21歲)家庭經濟不佳,3年前父親患癌逝世後,他從職訓局輟學,轉任電訊盈科的技術員。辯方稱,被告視胞兄黃英強(32歲)如父,但小學時發現胞兄吸毒及偷母親錢買毒品,脾氣變差,被告曾在帶女友及朋友回家時被胞兄喝令離開。去年初胞兄再問母親取錢,更出手襲擊母親而被定罪,判監5個月,被告因無法保護母親而感內疚。 辯方指出,精神科醫生診斷被告有抑鬱徵狀,且他並非有預謀地帶備剪刀傷人,而是因為女友喜歡一個戴面具的歌手,故他打算買新剪刀自製同款面具送贈女友而藏有剪刀。法官質疑正常家庭怎會沒有剪刀,辯方解釋被告母親曾遭家暴,家中自此收起所有利器。法官下令索取被告背景報告、感化官報告及社會服務令報告再判刑。 官索感化報告 明言判監機會高 案情指去年1月24日,胞兄在住所樓下碰見被告女友,指摘她破壞他與其弟的關係,當街罵她15分鐘,被告當時正與女友通電話聽到對話內容。被告與女友數小時後一同返家時,胞兄向女友稱「我幾時有罵你」,被告突然拳打事主臉部,再拿起剪刀插被告頭部和臉部4至5下,被告最終被制服,在警誡下稱對事主罵其女友而憤怒,一時衝動下傷人。 【案件編號:DCCC44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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