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審計署去年底公布審計報告,揭發食物安全中心人員讓日本食品進口商自選樣本接受輻射測試。立法會政府帳目委員會昨舉行公開聆訊,食物及衛生局長陳肇始承認食安中心在日常運作有不足之處,已責成食物環境衛生署長跟進報告及建議。食環署長劉利群表示,絕不容預先選定樣本測試,事涉一名職員,相信是個別事件。 陳肇始在公開聆訊表示,認同審計報告指食安中心在日常運作及處理個別案件,有須改善的地方,認為食安中心必須盡快糾正不足之處。她續指已責成食環署長跟進審計報告及帳委會報告建議,並作具體改善措施。陳指出,食安中心在配合審計過程中,已察覺有不足之處並已展開改善措施,包括就欠缺指引或指引不足的工作環節,向員工發出工作守則及指引、加L培訓及督導、鞏固執法意識,及加強備存資料及工作紀錄。 劉利群在會上表示,食安中心絕不容許食物樣本由進口商預先選定作檢測,根據現時工作守則,工作人員須就每一批進口食物親自、隨機挑選樣本檢查,及核對每個批次的進口食物文件。她指事件涉同一職員,仍在調查,相信屬個別個案。 至於審計報告指食安中心檢查食物比例低,為20批空運進口食物檢查時,即使由兩箱至800多箱不等,職員只抽查一箱。劉回應表示,目前沒有規定抽查比例,認為工作人員沒有犯錯,但未來會制定新守則,參考海外意見以制定取樣標準,目標今年第一季可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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