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立法會議員朱凱Y上周四(22日)報名參選明年鄉郊代表選舉,惟事隔一周仍未獲確認參選資格。朱凱Y昨收到助理選舉主任來電,對方指選舉主任暫未能確認「其中一名參選人」的參選資格,故罕有押後其參選村份原定昨晚舉行的候選人號碼抽籤程序。選舉管理委員會主席馮驊昨晚在候選人簡介會表示,選舉主任須在提名期結束後14日內、即下月6日(下周四)前作決定。
馮驊:須下周四前決定
選管會昨晚為鄉郊代表選舉主持抽籤和簡介會,馮驊會上表示,選舉主任仍未就其中一份提名作出裁決。朱凱Y報名參選元朗八鄉元崗新村鄉郊代表,其競選對手、現任村代表楊金u昨表示,至今未接獲通知其提名是否有效,亦沒收到選舉主任查詢。選舉主任袁嘉諾昨離場時未有回應記者提問。
朱:相信指自己 對政府糾纏憤怒
抽籤程序昨晚6時舉行,朱凱Y在抽籤前半小時接獲助理選舉主任兩次來電,朱稱對方無表明誰人未獲確認參選資格,但他相信所指的是自己。朱凱Y過去一周曾兩度被選舉主任詢問其港獨和自決立場,他昨對政府不斷在參選資格糾纏表示「非常憤怒」,強調自己已簽署聲明擁護《基本法》和效忠香港特區,做了應做部分,選舉主任應立即確認其參選資格。
朱凱Y表示,助理選舉主任無交代未能確認參選資格的原因,和會在什麼時候再安排抽籤。他強調,鄉郊代表選舉主任無權進行超出其權力的政治檢查,批評拖延確認參選資格影響了他和對手的選舉工作,他不評論自己會否被取消資格,稱只能等待結果。
朱凱Y與另外5人組成「綠色鄉村約章」參選鄉郊代表,除朱凱Y本人外,有4人已獲確認參選資格,餘下一人則因未獲足夠提名未能參選。
《基本法》第104條的釋法內容列明,參選或出任「行政長官、主要官員、行政會議成員、立法會議員、各級法院法官和其他司法人員」者,須擁護基本法和效忠香港特區。基本法委員會委員梁美芬認為,104條雖未涵蓋鄉郊代表,但根據條文和釋法內容的立法精神和原意,她相信相關要求是在香港成為公職人員的條件,任何人倡議港獨和自決都不能參選。
梁美芬:立法原意涵蓋公職人員
法政匯思召集人吳宗鑾表示,《鄉郊代表選舉條例》第24條列明,參選人須簽署聲明,示明擁護基本法和保證效忠香港特區,但條文只規定參選人作聲明,並無規定參選人要在實質上擁護和效忠,他認為朱凱Y已履行法例下對參選人的要求,即簽署了聲明,看不到選舉主任有任何充足理據,不去宣布朱凱Y的參選資格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