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aty Perry膺2018最掙錢女歌手
【明報專訊】財經雜誌《福布斯》前日公布2018最掙錢女歌手排行榜,由去年6月1日計算到今年6月1日的稅前收入,結果美國樂壇天后Katy Perry以8300萬美元(約6.4億港元)稱冠。Katy Perry過去一年非常勤力,她的《Witness》巡迴演唱會共有80場,收入豐厚,但百忙之中仍抽空擔任才藝比賽節目《一夜成名》評審,傳聞她更以2000萬美元(約1.56億港元)接拍該節目。
緊隨Katy Perry之後的是其死敵Taylor Swift,其實後者也正在舉行巡迴演唱會,但大部分演出日期都不在《福布斯》計算範圍內;然而她的大碟《Reputation》首周開賣銷量已達200萬張,所以她以年收入8000萬美元(約6.24億港元),佔第2位。
去年誕下龍鳳胎的Beyonce,今年復出,於6月跟丈夫Jay-Z聯合推出新專輯,並舉行巡迴演唱會,收入6000萬美元(約4.68億港元),排第3位;《福布斯》指她跟Taylor Swift一樣,明年最掙錢女歌手排行榜中將會進一步躍升至更前位置。
《福布斯》2018最掙錢女歌手排行榜第4至10位依次為Pink(5200萬美元)、Lady Gaga(5000萬美元)、Jennifer Lopez(4700萬美元)、Rihanna(3750萬美元)、Helene Fischer(3200萬美元)、Celine Dion(3100萬美元)及Britney Spears(3000萬美元)。